9月17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构建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外向型物流枢纽,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褚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立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雷殿军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协议的签署,三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分别发挥各自在政府服务、港口资源和铁路业务等方面优势,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协调联动,打造从包头到天津港的高效、稳定、绿色物流通道,降低区域企业到港口的物流成本,更好服务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外贸和产业发展。
内蒙古历史上是“草原丝绸之路”和“万里茶道”的重要枢纽,现在更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门户。多年来,天津港集团围绕内蒙古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开展“四千行动”,持续加强与自治区政府、铁路、海关、园区及客户企业的对接交流,着力加强货源开发和铁水联运通道建设,持续做好港口服务保障。目前,天津港集团在包头设有蒙中区域总部,并在呼和浩特、赤峰、多伦等地设立了无水港枢纽,开通呼和浩特、包头等地与天津港间的海铁联运通道,充分发挥天津港作为“三北”地区出海口的重要作用,服务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下一步,天津港集团将充分借势上合组织天津峰会重大成果,发挥好天津港的优势和作用,切实将“包头—天津港”海铁联运“一单制”业务优势转化为区域开放发展动能,助力内蒙古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物流通道,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共建“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