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大连海关向船供油企业和燃料油生产企业提供帮扶措施。 阎善友 摄
今年1月22日,中国财政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据介绍,此次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的首票5300吨船用燃油由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生产,仅这一票燃料油的顺利出口可为企业退税2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总经理何晨光说,此项政策在大连顺利落地后,能够显著降低企业燃料油炼化的成本,将极大提高企业保税船供油商的竞争优势。

图为大连海关服务企业。 阎善友 摄
北良港海关关长张田桥表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是中国针对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的深刻变革的有力举措,预计将释放国内低硫燃料油产能近2000万吨、降低企业利税75亿元,助力国产船用燃料油抢占国际市场。(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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