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10月10日,浦东海事局将对辖区内从事内支线集装箱运输的内河船和外高桥港区至洋山港区穿梭巴士船舶开展稳性核算及绑扎系固专项检查。
下面是具体检查要求~
01、船舶文书检查
(1)内河船:
2007年3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只需备有船舶稳性总结表;
2007年3月1日后建造的船长≥40米的集装箱船舶应备有完整稳性计算报告书、安全装载手册;
2009年1月1日后建造的集装箱船舶还需备有集装箱系固手册。
(2)穿梭巴士船舶(如适用):
稳性手册
稳性计算书
货物系固手册
货物资料、货物积载图
02、稳性检查
船长/大副是否熟悉本船集装箱的配载要求、是否制定配载计划;
船长/大副是否熟悉集装箱船舶的稳性核算;
船舶装载时,船长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装载手册要求进行配载,确保船舶装载情况满足船舶稳性计算书的要求;本航次经计算后的船舶初稳性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0.3米);
船舶是否有失稳应急处置的规范要求;
船员是否熟悉失稳应急处置规定。
03、绑扎系固设备检查
船舶是否按照《安全装载手册》和《系固手册》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固定式和移动式系固设备,如底座、板眼、定位锥、扭锁、花栏螺丝、桥形连接器、系固杆、钢丝、绑扎带、扳手等;
系固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具有认可的证书(如适用),是否配备系固设备的维护记录(包括检查、维护、报废、更新记录)。
04、配载与积载要求
船舶装载的集装箱是否超过装载手册或系固手册规定的载箱数量、层数和重量限制;
船舶是否依据装载手册或系固手册的要求进行配载与积载;
如载运危险品集装箱,是否满足危险品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要求。
05、系固要求
是否采用禁用的绑扎系固方案
堆垛高度不超过舱口围板时的绑扎系固是否符合要求(层间、舱口、顶层)
堆垛高度超出舱口围板时的绑扎系固是否符合要求(层间、舱口、顶层、堆垛横端部)
06、其他要求
船长/大副是否熟悉包装类危险品集装箱的积载隔离;
船舶是否有托运人提供的必要货物资料;
装载结束后,船舶装载的集装箱是否超过装载手册或系固手册规定的载箱数量、层数和重量限制;
船舶是否处于正浮状态,船长是否制定措施,确保航行途中集装箱的可靠系固。
最后附上专项检查检查表,供大家参考: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阳光安检
微信公众号:YGAJ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