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涉嫌非法船对船转运石油,两艘船舶遭马来西亚当局扣留。
据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MMEA)消息,当地时间周二,马来西亚柔佛州海事局在东柔佛水域扣押了两艘正在进行未经授权的石油转运活动的VLCC。
该局并未透露具体船名,但声称两艘涉案船只分别于巴拿马和洪都拉斯注册。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主任Nurul Hizam Zakaria表示,一艘马来西亚海事巡逻艇在中午12点35分于丹绒塞迪利以东 32.1 海里处发现了涉嫌进行船对船转运活动的两艘VLCC,但两船拒绝配合检查,迫使柔佛州海事请求空中行动部门和PTK协助进行强制登船,并于下午6点成功完成扣船。
据悉,在巴拿马注册的船舶由26名年龄在23岁至54岁之间的船员操作,而在洪都拉斯注册的船舶则由26名年龄在21岁至51岁之间的船员操作。涉案船长未提交所进行活动的任何授权文件。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表示,案件将援引《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1)(K)条未经许可进行船对船活动的罪行及《商船条例》第491B(1)(L)条调查。若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两艘涉事船舶船长也将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以妨碍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罪名接受调查,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10月25日,美国联合反核伊朗组织(UANI)将这两艘船确认为参与伊朗石油贸易的 353 艘油轮之一。
UANI办公室主任克莱尔-荣曼(Claire Jungman)在强调,“在这些水域,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此类转运活动。所有海事参与者需要采取更多行动和尽职调查,以遏制伊朗逃避制裁和石油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