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人挤上这艘夺命船,都是为了它?

2021-09-01130

  史上最强超员排筏:8人死亡

  8月9日上午9时许,北海近海海域一排筏侧翻,多名群众落水。据报道,当时排筏在白龙、古城海域发生搁浅,水深约1.5米。在排除险情时,部分群众下水推排筏,导致排筏侧翻,人员落水。

  事件发生后,广西海上搜救中心于当日9时40分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当地海事、海警、渔政、公安等单位全力开展搜救,同时协调北海海上搜救志愿者协会派出潜水员,广西飞鹰沿海搜救志愿队派出直升机前往搜寻。

  9名潜水员进行了长达8小时的水下搜救,搜索面积达30000平米,打捞出挖沙虫用锄39把,袋装沙虫6袋,以及其他落水人员遗落物品。

  通过搜救,经确认,搭乘涉事排筏人员61人(含涉事排筏主),事件造成8人遇难、13人住院治疗,其余39人已平安返回家中,涉事排筏主1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根据现场的视频、图片来看,茫茫大海,一叶扁舟,16㎡排筏载61人,严重超过船舶承载能力,救生设备严重不足,即将涨潮,本身就是险而又险,险上加险。

  雪上加霜的是,驾驶员在搁浅的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不当,部分群众下水推排筏,进而导致排筏侧翻,人员落水。而7、8月份海上环境尤其复杂,瞬时大风、巨浪、潮汐、泥涡每一项都足以致命!

  多米诺骨牌只要一枚被碰倒,其余的骨牌都会相继倒下。

  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灾难,谁之过?

  原来这起事故都是为了它……

  据报道,此次乘坐排筏出海的多为当地挖沙虫的中年妇女(沙虫别名海人参,是一种高蛋白海鲜。营养价值高,市场十分畅销。价格较昂贵,一般盛产于北部湾、北海等地)。

  她们出海的工具多为私营排筏,一条船通常坐二三十个人。她们还会携带锄子和篮子,船上基本没有空隙。

  当地村民回忆,9日当地天气很好,风浪并不大。当天出海的只有一条船。本来应该是20人左右第一批返回。但是快涨潮了,大家就一起挤上了排筏。后来因为搁浅了,便下来了几个人推,但没想到很快排筏就翻了。

  自用船非法载客何时休?

       1、6·5霍邱沉船事故

  事故简要:

  2017年6月5日上午6时许,安徽省霍邱县孟集镇发生一起乡镇自用船沉船事故,造成4人溺水死亡,3人受伤。据报道,该船舶所载人员大都为农民插秧村民。

  事故后果:

  经调查,调查组建议将事故船舶所有人和驾驶人王某华以及水产站站长潘某其移送司法机关。当地有关单位7名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                              

       2017年10月1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5·3黔西南州贞丰县自用船舶翻沉事故

  事故简要:2019年5月23日约1830时,贵州省贞丰县北盘江流域坝油段蒙某某使用一艘生产自用船无偿搭载参加祭奠活动的亲友发生侧翻,导致船上29人全部落水,其中16人获救,13人死亡。

  事故后果:经调查,调查组建议海事部门吊销蒙某某船员适任证书,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当地有关主管单位10名责任人、4家责任单位开展责任追究。

  从司法实践来看,涉及到海上运输中发生的船舶安全事故,船舶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玩忽职务罪。

  具体到实际案情,要根据运输活动是否具有营运性质、事故地点是否属于公共交通范围以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和行为,准确认定涉案船舶所有人、管理人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等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而准确适用罪名。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文件,结合本案目前公开报道的基本案情,不考虑其他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的罪名量刑情况如下:

        交通肇事罪:依据广西2014年量刑指导意见,其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满足“严重超载驾驶”,可以增加基准刑10%以下。

        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刑法》第233条,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前述“6·5”霍邱沉船事故船主就因此获刑六年。

        重大责任事故罪:参照2012年浙江标准,符合“发生海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失踪5人以上”,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果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案案情,已达到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397条第一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农(自)用船只能自用,且不得从事客货营运,严禁非法载人载客。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为何农(自)用船非法载客屡禁不止、屡打不死、屡治不愈?每起事故都伴随着血和泪,每起事故都渗透着悲伤和痛楚,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难道还不能唤起反思吗?

  如何解决群众出行难题,如何抓好农(自)用船安全管理工作,值得每一个行业人深思。

  生命可贵

  海边浪大,请远离

  北海有句老话:5月发西南,5月5、6月6、7月7不停。也就是说,5、6、7、8月的北海,是最危险的。

  实际上,几乎每年夏季,北海都有不少溺水事件。据气象专家介绍,夏季是北海的旅游旺季,也是西南浪多发的季节。

  因为整个北部湾的形状像个大口袋,开口朝向西南方,而北海正处于这个大口袋的北端。当西南风灌进海湾时,就会加剧风浪共振的效应,激起的西南浪威力巨大,很容易将人吸入深海区。

       还有什么比死亡来得更警醒?请提醒你的家人,大海无情,任何的小看,和疏忽都有可能使我们葬身海腹......

  那么,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我们可以做什么呢?

  一是务必选择正规船舶出行,切勿私自搭乘非法载客船舶,因为非常载客船舶常常存在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未配备救生衣等问题,安全隐患非常大。

  二是务必穿着救生衣(一定要把两个卡扣扣好)或携带救生浮具,服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不要乱动船上的设备,以免影响船舶正常航行;不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三是时刻注意潮汐变化,天气恶劣遇大风、大浪、浓雾尽量避免乘船出行,避免发生被困的情况。

  四是应在设有救生人员执勤的时间和海域游泳,西南浪期间切勿下海,更不可到非游泳区游玩以免发生意外。

  五是如不慎溺水,首先一定要镇静,千万不要紧张、惊慌,再就是尽量采取仰卧的方式等待救援。

  六是如发现险情,应第一时间拨打12395/110请求救援。未学过水上救生,不可贸然下水施救。

入海需谨慎

希望此类悲剧的不要再次发生!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小海狮(微信公众号:海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