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图,原图来源hifleet
以下是香港海事处2021年7月20日发的商船资讯(编号24/2021),业内人士透露该事故发生于2017年,该业内人士又称近期没有任何船能从印尼拉镍矿出来,该国2020年1月后禁止镍矿原矿出口。
资讯如下:一艘香港籍散货船(该船)MV XXX在印尼哈马黑拉东部的布利(Tanjung Buli 是印度尼西亚的重要镍矿区)完成装载55000吨镍矿砂后,开往中国连云港卸货。
据了解,途中,该船驶近热带风暴的路径。该热带风暴的风力达蒲福氏8级,最高风速为40节。该船最终于概位北纬19-03’,东经124-52’翻沉。26名船员中,16人由附近的两艘船隻救起。在搜救行动结束时,连同船长在内的10名船员仍然失踪。
事故调查发现,肇事原因是船员没有严格遵守《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和船公司指示,而让船上所载镍矿砂的水分含量超出其可运输水分极限。当该船靠近热带风暴时,货物液化并移位,导致该船严重倾斜,最终翻沉。
调查还发现,船员并未严格遵从恶劣天气时的航行和驾驶台程序来制订航程,而且低估了恶劣天气对货物的影响。此外,船长亦低估了货物液化的后果,以致未能在事发早期宣布弃船。

汲取教训
为免日后再次发生同类意外,船东、船舶经理人、船舶经营人、船长、高级船员和船员务须留意这次意外,从中汲取教训,载运可液化货物的散装船船长应严格遵守以下各项︰
1、《IMSBC规则》的规定;特别是如果在装载散装货物过程中下大雨或大雪,付运人须重新核证货物水分含量的规定;
2、为规避恶劣天气而设的所有相关船上制订航程程序;
3、以及船舶严重倾斜时应立即採取的紧急措施,如弃船等。
来源:携船网资讯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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