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携带干制海龙入境被依法截获

2017-12-151146

  
  日前,江苏检验检疫部门在泰州口岸对一艘来自新加坡的“雄鹰”轮进行入境换班船员行李查验时发现一批干制散装海产品。物品呈淡褐色,仅经初步干制处理,包装简易,可闻及腥味。

  经调查,该批海产品为海龙,共计6条,购买自印度尼西亚。由于涉事船员未能提供相关检疫证明,检疫人员对该名船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对截获的干制海龙加施检验检疫封识后作销毁处理。

  海龙又称“杨枝鱼”“管口鱼”,为我国名贵补益中药材,有温肾壮阳、散结消肿的功效。干制的海产品如海龙、海马、鲍鱼等,由于未经检疫,且来源不明、渠道未知,可能携带多种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存在传播疫情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入境人员,从国外购买“土特产”入境前,务必提前了解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物,导致物品被扣留甚至受到行政处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新华网   记者:刘伟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