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份长期期租合同,NYPE46格式。在期租期间,承租人安排船舶到西澳装货,但因为船舶压载管路出现问题,导致船上有6000多吨压载水排不出来。承租人因此少装了6000多吨货,运费少收入70000多美金。承租人找船东索赔运费收入损失,但船东拒绝,要求50/50分摊该损失。
首先来看NYPE1946格式下涉及船东的主要义务,NYPE 1946前言/第1条规定,船舶交付时须“That the owners shall...maintain her class and keep the vessel in a thoroughly efficient state in hull, holds,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for and during the service.”。
船舶必须在各方面适合预定服务,包括物理结构、设备、压载系统能够使船舶达到合理载货能力。压载系统(ballast pipelines, pumps, tanks)是船舶基本设备之一,尤其对干散货船而言,压载水管理直接影响稳性(stability)、吃水(draft)和最大载货量。“fitted for the service”包括船舶能够安全、有效地装载、运输和卸载预定类型/数量的货物。压载管路无法正常排空,导致无法充分减轻船舶重量以增加载货量,构成不适合服务(unfit for the service)。
维修保养义务(maintenance),NYPE下船东有持续维持船舶“thoroughly efficient state”的义务(第1条等)。压载管路作为船体/机械设备的一部分,若因维护不当或潜在缺陷导致故障,船东可能违约。虽然维修保养义务并非是绝对义务,但这主要适用于货损责任。对于期租合同下的交付和商业使用,Clause 1的保证仍具独立效力,尤其涉及船舶描述和载货能力。“in every way fitted for the service”涵盖船舶的载货能力、设备功能,包括压载系统确保船舶可达设计吃水和稳性。fitted for service也包括适合特定贸易的设备,缺陷设备导致无法充分利用载货空间即为违约。因此,由于压载水排放系统出故障,船东构成违约。
船东声称,即使少装了6000多吨货,仍满足最少货量,所以无需赔偿少装货的损失。但这个主张很显然站不住脚,是否有运费损失和是否满足分租约的合同货量并不相关;只要承租人的损失是由于压载水管系故障造成的,承租人都可以索赔损失;除非是发货人原因,没有货;或者码头原因,为了安排后续船舶靠泊,不装了,把船赶走;船东很显然没有抓住要点。
在期租下,承租人通常负责安排货物并支付租金,但若船东违约导致船舶无法承载约定/合理货物量,承租人可索赔损失,额外运输成本或未赚取的运费。压载水管路缺陷排不出压载水是少装货的有效原因(effective cause),而非承租人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NYPE下无明确deadfreight条款,但普通法允许damages for breach of description/seaworthiness。Voyage Charters和Time Charters书中都有相关介绍,若交付船舶载货能力低于描述,承租人有权索赔差额。
在[2011] ZASCA 131案(Imperial Marine Company v Pasquale della Gatta)案中,涉及船舶扣押(security arrest)下的海事索赔,讨论外国法(主要是英国海商法)证明及实体责任。有一个争议就涉及压载水问题。2006年2月在Richards Bay装货,但因为压载水排不出来,导致少装货。承租人索赔17352.91美元。该索赔是由当时船舶的分承租人(sub-charterer)提出的,并被Deiulemar接受,理由是由于船舶在装货前无法将压载水全部排出,导致未能向分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可利用载货空间(entire reach of the vessel)。该索赔得到了海事验船师报告的支持,报告显示船舶存在明显的排压载水问题(deballasting problems)。
船东对该索赔提出异议,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存在任何维护问题,但法院同意Deiulemar律师的观点,即船舶无法泵出压载水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船舶存在维护保养问题。法院认为无论如何,表面证据(prima facie)已显示存在违反义务的行为,即未能向承租人提供船舶货舱的全部可利用空间。因此,法院判定针对该索赔作出的反担保命令是合理的。

类似设备故障导致载货减少的问题,承租人在停租条款下也可以索赔损失,伦敦仲裁实践也倾向保护承租人商业预期。压载水管路出问题是对如NYPE 1946格式下,构成对“fitted for the service”的违反,这不是简单off-hire的问题,而是breach of charter,索赔damages的问题。 比如,严重到影响承租人装到合同下限的货量,导致被分承租人索赔,或贸易合同出问题,船东很可能就要承担这些巨额索赔。
货舱的情况也类似,如果船东维修保养出问题,导致承租人错失分租约,承租人甚至可以索赔分租约下的利润损失。所以,作为船东,不能只收租金,不承担义务。当然,作为承租人,也需要给船东履行义务的机会。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Alex (微信公众号 航运佬)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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