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班轮公司展开新调查!

2026-01-28203

  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最新消息,该机构已正式对班轮公司是否通过不当方式干预卡车司机和托运人选择底盘供应商展开调查。此举被业内视为美国港口陆侧物流体系监管趋严的重要信号,或将对航运公司、码头运营以及公路运输成本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FMC表示,此次调查将重点审查班轮公司是否通过行业协会规则、服务合同以及码头协议等安排,直接或间接限制卡车公司和货主自主选择底盘供应商。尽管班轮公司早在多年前已将自有底盘资产出售给专业租赁公司,但监管机构怀疑,部分承运人仍通过“灰色池”机制及码头内部规则,实质性掌控底盘使用权,从而涉嫌违反《航运法》中关于公平竞争的相关条款。

  FMC在公告中明确指出,任何“不公正或不合理地限制卡车公司和货主与底盘供应商交易”的行为,都可能触及《航运法》第41102(c)条款,构成违法。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代初,美国主要班轮公司陆续剥离底盘资产,将设备出售给少数几家大型租赁机构,以降低资本开支和资产负担。但业内长期质疑,船公司虽“退居幕后”,却通过指定码头可用底盘范围、限制跨池使用等方式,继续维持对港口陆侧关键资源的控制权。这一结构被认为削弱市场竞争、压缩卡车司机议价空间,并在高峰期加剧设备短缺和费用上涨。

  上述问题在疫情期间的供应链危机中集中暴露。多个港口一度因底盘紧缺、调配效率低下而出现严重拥堵,拖车周转率下降,相关附加费和租赁成本持续攀升,成为推高美国内陆物流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

  FMC透露,目前已向货主、公路承运人及其他运输服务提供方公开征求意见,重点收集有关底盘选择受限、规则不透明或存在变相捆绑的具体案例。公众意见需在2026年3月27日前通过《联邦公报》提交。

  本次调查属于非裁决性调查,由FMC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牵头实施,依据其对班轮公司经营行为及服务合同的法定监管权限展开。根据《航运法》,承运人不得采取任何不公平、歧视性或限制竞争的做法,也不得妨碍市场主体获得关键运输服务。

       资料来源:海运圈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