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锦港”或“锦州港”,600190)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公告称,2024年10月27日,ST锦港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李挺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
同日,ST锦港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ST锦港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的辞职报告,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ST锦港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查明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间通过与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4年虚增的营业收入合计超86亿元。
目前,ST锦港仍未披露半年报数据。由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该报告,ST锦港已于9月2日起停牌。根据规定,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停牌前,ST锦港每股报1.47元,年内股价下跌48.6%,总市值为29.43亿元。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亿元,同比下降43.28%,实现归母净利润2200万元,同比下降14.19%。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户数9.6万户。
资料来源:海运圈聚焦、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