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复制推广到全国,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这对于进口油企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保税仓储用于转进口的保税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属于法检商品,在转进口环节需要依法实施法定检验。杭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认为,“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至少能为企业带来三大“利好”:一是减少等候时间——海关监管部门依企业申请进行预检验;二是减少检验次数——对批次多、间隔短、品质稳定的保税油,降低检验频次;三是推广信用管理、分类监管,为信用企业量身定制实验室快速检验、优先办理通关放行手续等创新措施。

这次,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复制推广到全国后,对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复出口的保税油或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直供油,免于品质检验。对于用于转进口的保税油入区环节不实施品质检验,出区环节实施品质检验,海关可依企业申请进行预检验;对进境保税油高级认证企业适用“集中检验、分批放行”、实验室快速检验、优先办理通关放行手续等便利政策。
宁波科元精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的企业。平时,公司将进口油品储存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仓库内,需要时根据生产计划,将这些油品分批用小船转运出区开展生产加工,批次多、间隔短。
“改革前,公司每一批转进口的保税油在出库报关时,海关均需要进行法定检验,时间最起码需要两三天。试行‘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改革后,检验频次大为降低,企业安排生产更加方便了!”宁波科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来源:人民日报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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