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船舶会根据船期安排或营运计划在港内停泊、停航。那么,船上人员是不是可以全部回家?船上还需要配备船员吗?
A:当然需要!停泊状态下,船长也要根据船舶停泊情况、船舶类型等要素,安排值班船员。
01、案例分析
案件信息
“顺xx”轮为一艘500总吨以下的海船,近日,该轮停泊于温州港A码头并计划停航一周,温州海事局执法人员上船检查时发现,该轮船上只有一名值班水手,船长未按要求安排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
案件处置
经海事现场执法人员指出后,船方按照港内停泊期间船舶值班要求立即通知船员回岗。海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船舶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02、法律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船员应当按照有关航行、值班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船长的指令操纵、管理船舶,保持安全值班,不得擅离职守。船员履行在船值班职责前和值班期间,不得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
第九十九条 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违反规定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有其他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则的行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第八十八条 船舶在港内停泊时,船长应当安排适当而有效的值班。对于具有特种形式的推进系统或者辅助设备,以及装载有危害、危险、有毒、易燃物品或者其他特殊货物的船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特殊要求值班。
第九十一条 停泊时,甲板值班人员应当至少包括一名值班驾驶员和一名值班水手。
第九十二条 轮机长应当与船长协商确定轮机值班安排。 决定轮机值班人员组成时,应当考虑下列内容: (一)至少有一名值班轮机员; (二)推进功率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至少安排一名值班机工协助值班轮机员。 轮机员在值班期间,不应当承担妨碍其监控船上机械系统的其他任务。
03温馨提醒
海船在港内停泊、停航期间,船员都想回家,船上应当如何安排值班?
《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8日废止,需要按照港内停泊的要求配备值班人员。
海船船长应当对停泊期间的值班作出安排,以满足以下要求:
01甲板值班人员:
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驾驶员、1人是值班水手。
02轮机值班人员:
至少1名值班轮机员,若推进功率750千瓦及以上,至少安排1名值班机工协助值班轮机员。
03无论何时,500总吨及以上(或者750千瓦及以上)海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小海狮(微信公众号:海狮说法) 本文作者:韩葳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