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唯一新设的海事法院、江苏唯一新设的专门法院,12月16日,南京海事法院通报履职3周年工作情况:依法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8110件,审执结7151件;依法扣押各类船舶364艘,其中外国籍、港澳台船舶14艘,拍卖所得价款1.1亿元。
履职以来,南京海事法院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奋斗目标,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工作,相关工作连续两年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该院2020年受理案件2307件,2021年受理案件3409件,今年截至目前受理案件3768件,案件受理数逐年稳步增长,结收案比、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核心指标居全省、全国海事法院前列。
紧扣海洋强国、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该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若干措施等司法文件,依法受理6起外国当事人主动放弃国外仲裁选择到该院诉讼的案件,高效审结1起双方当事人为外国企业主动选择该院管辖的案件。该院与交通、海事行政部门联合发布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九项工作举措,相关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立足江苏江河湖海兼具的地理优势,船舶海工产业、港口产业全国领先的产业优势,该院精准服务保障航运贸易、船舶海工产业、沿海沿江港口航道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2021年度荣获“省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奖”。
大力实施精品审判战略,南京海事法院建立精品案件发现、审理、总结、转化培育机制,先后制定15个案件审理指南和程序指引,高效审结挪威船东主动选择管辖案、“高诚5”轮诉前扣押案等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十大典型案例,3个案例入选省法院公报参阅案例。
把维护船员渔民群体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南京海事法院3年来依法审理船员劳务、渔民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804件。针对船员群体远离陆地、漂泊海上特点,该院成立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和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为船员提供便捷司法服务。该院构建以诉讼服务中心为龙头,海事一站式解纷中心为重点,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为支撑,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协助执行员为网格的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诉前化解案件502件,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8000万元,巡回审判点累计开庭112次,为280名当事人免去奔波诉讼之累,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调解员祁洪桂扎根基层事迹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介。
紧扣海事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发展需求,南京海事法院制定《南京海事法院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明确法院发展目标和思路布局,出台涵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80余项规章制度,一体推进院本部和四个派出法庭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保障新设法院有序运转、平稳运行。该院总结并推出具有江苏特色、能够彰显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的十大工作品牌,“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等3项创新举措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依托协作机制建成的全国首个“点对点”船舶在线执行查控系统,入选首届江苏智慧法治十大优秀案例。该院创新接受人大监督方式,探索专门法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具体实现形式,连续两年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并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海事审判工作专项审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进行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南京海事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更加主动将海事审判工作融入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转化为建设现代化专门法院、打造海事司法新高地的生动实践,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实海事司法保障。
新华日报·交汇点 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