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是否需要备用磁罗经

2022-09-07719

  SOLAS公约2000年修正案以前的第V章第12.b.i条要求:150总吨以上船舶应装设1具标准罗经(标准罗经位置与正常航行控制位置之间有适当的通信手段);第12.b.iii条进一步要求:150总吨以上船舶,应配备1具能与标准互换的备用磁罗经,但设有操舵磁罗经或电罗经的船舶除外。

  2000年修正案以后,SOLAS公约上述要求修改,第V章第19.2.1.1条要求:所有船舶应设有1台经过适当校正的标准磁罗经或其他装置,独立于任何电源,用于确定船舶首向并在主操舵位置显示其读数。第V章第19.2.2.1条进一步要求:所有150总吨及以上船舶,应设有1台可与上述标准磁罗经互换的备用磁罗经,或其他装置,用于通过替换或双套设备,执行上述标准磁罗经的功能。

  公约2000年修正案以后,取消了关于操舵磁罗经、但新增了哑罗经及提高和明确了备用磁罗经的要求。这个要求的时间分界点是2002年7月1日。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