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使用的燃油硫含量超过相关规定,丹麦警方已经对3家分别来自荷兰,法罗群岛和新加坡的船舶进行了处罚。
2015年1月1日,北欧以及北美诸多区域开始施行较为严格的限硫规定。丹麦环境保护署还使用了空中电子鼻进行监测。自规定实施以来,丹麦环保署总共向丹麦警方通报了17起发生在丹麦水域违规事件,而记者也获得了其中三家被处罚的船东名单。
第一家为来自法罗群岛的Smyril Line ,罚款金额为DKK (丹麦克朗)375,000 (约合EUR 50,000)。
该公司一艘名为Norröna的船舶于2016年1月12日被查出使用了硫含量为1,62%燃油。
第二家被处罚的船公司为来自新加坡的 Swire Pacific Offshore,该公司一艘船舶因使用了硫含量为0.35%的燃油而于今年7月14日被处罚。罚金为DKK 75,000。
第3家为来自荷兰的MF Shipping Group,2016年8月30日,该公司一艘船舶因使用了硫含量为0.12%的燃油而被处以了DKK 30,000 的罚款。
这儿有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本案的文件显示,该船舶的管理公司表示,他们使用的燃油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MF Shipping Group CEO Karin Orsel 表示,“在我们公司质量体系里面,我们每次加油后都要对所加注的燃油进行测试,本次也不例外,虽然我们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罚款,但是我们会继续向油商进行追责。”

根据丹麦环保署去年7月透露的消息显示,该国对于应为船舶燃油含硫量超标所开出的罚单将最高能达到DKK 300,000亦或是更高,最低为 DKK 30,000(硫含量 0.12%-0.14%之间)。
德国方面,最高可处以50000万欧的罚款。而荷兰方面,罚款金额在EUR 10,000 - EUR 250,000之间。
来源:信德海事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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