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圈聚焦获悉,近日太平船务(PIL)和旗下集装箱船Kota Harum轮时任老轨Maung Maung Soe、时任二轨Peng Luo Hai因在关岛哈加特纳海域非法排污及作假舱底水排放记录被处以300万的巨额罚款和多年缓刑。

集装箱船Kota Harum轮
据悉,太平船务、Kota Harum轮老轨及二轨在接受关岛检察人员调查时承认,2019年10月4日,Kota Harum轮在航行至关岛地区时将油性舱底水非法倾倒到海洋后直接进入阿普拉港,油性舱底水未经所需的防污染设备进行处理,且故意未将非法排放记录在船上的油类记录簿上。
关岛司法部环境和自然资源司代理助理检察长Jean E. Williams称:"阿普拉港的装卸工人向当局报告了油污排放情况。" Kota Harum轮二轨承认,当时使用的紧急消防/压载泵将油性舱底水直接排放到海里,在阿普拉港的水面上留下了油膜,其未在船上油类记录簿上记录这些非法排放。

集装箱船Kota Harum轮
Kota Harum轮老轨表示,由于船舶内部泄漏过多,油性舱底水以超过油水分离器(要求的防污染机械)处理能力的速度积聚在机舱内。船上当时继续航行前未选择修复泄露,也未选择将油性舱底水储存在储水罐排放到岸边的接收设施,而是取巧选择直接将油性舱底水排放至海中。
太平船务承认因未能妥当维护油类记录簿以及故意将油性舱底水排放至海中违反《防止船舶污染法》以及《清洁水法》。法院判处太平船务支付总计30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并接受4年缓刑,在此期间,该公司运营并停靠美国港口的所有船只都必须实施境合规计划。
时任老轨和二轨此前认罪,分别被判处两年缓刑和一年缓刑,且在各自的缓刑期内不得在任何驶往美国的商船上任职。
太平船务在一份公告中表示:太平船务对地方当局的调查充分配合,Kota Harum轮已于2019年10月25日获准离港。此次事件后,太平船务已实施相关措施,以防止船队船舶违反国际和当地法规。太平船务鼓励对不遵守安全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杂货船“ Pac Antares”号
去年12月初,“亚洲糖王”郭鹤年旗下航运公司Pacific Carriers Limited一艘杂货船也同样因非法排污问题被处理巨额罚款。PCL旗下28000吨的杂货船“ Pac Antares”号在2019年驶抵北卡罗来纳州莫尔黑德港后,被船上船员举报船舶非法排污,最终被法官判处1200万美元的罚款,缓刑4年,并被命令实施一项全面的环境合规计划。
资料来源:海运圈聚焦、Marinelink、Splash247 记者:Eva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