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切实保障船员就医、下地和换班休假的权利(上篇)

2020-05-15628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身处全球抗击疫情前线的船员一直在为保持全球供应链特别是抗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质的供应默默贡献,但却没能像医护人员、空乘人员那样受到关注和重视。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港口当局为降低疫情蔓延风险,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管控措施,但很少考虑到船员作为关键工作人员“Key Worker”的基本权益,致使船员上岸基本被禁止、生病就医困难重重、允许船员换班的国家和港口屈指可数。由于船员就医、下地和正常换班的权利不能得以保障,已不可避免影响到了船员的身心健康,近来不断有船员自残、自杀、打架斗殴或阻止船舶正常操作等不正常行为的报告。为避免这一情况进一步恶化而影响船舶安全营运和全球供应链,期望各国政府能响应IMO及全球航运业的呼吁,齐心协力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船员不能换班和下地的问题和风险

  01 长期在船服务而得不到下地和休假/遣返,最终将导致船员身心健康问题显著增加,发生包括船员自残自杀、打架斗殴以及不配合船岸工作等类似事件,将严重影响船员安全和船舶的正常营运;

  02 疫情期间船员不能按时休假,不仅给合同到期的船员增加压力,也会同样给船上其他船员增加压力,这将大大增加船员疲劳驾驶引发海上安全和污染事故的风险;

  03 疫情期间不能正常换班也阻碍了待班船员的复工,由于收入骤减,促使其萌生退意,将导致船员从业者更加缺乏。据统计全球每月有10万船员需要安排休假,其中截至5月底就约有1万名中国籍船员上船协议或劳动合同到期,需要下船休假,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船员休假的推迟,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加,给后续船员的替换带来更大的压力;

  04 船员出现伤病或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而不能得到及时救助,这种情况在疫情期间已不是个案,将严重影响船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导致船舶不可避免的延误;

  05 船员完成合同得不到轮休,不仅仅关乎休假和接班的船员本身,还关乎每一名船员背后的家庭,特别是在家里发生值得同情的事情船员仍无法回家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06 疫情期间的严控措施不可避免会影响到船舶备件和船员伙食的供应,使得船舶不能得到良好的维护,船员不能得到充足的给养,严重的结果可想而知;

  07 最重要的是如果这种情况没有得到改善,势必将影响航运的正常运作从而影响全球的供应链,进而对已经遭受重创的全球经济造成进—步伤害,形成恶性循环。

  IMO和航运业已采取的措施和已做的努力

  2月21日,IMO签发通函No. 4204/Add.2建议船旗国当局、港口国当局和相关管理机构、公司和船长应通力合作,确保在适当情况下,乘客可以上下船,货物作业可以进行,船舶可以进出造船厂进行修理和检验,物资和供给可以装载,证书可以颁发,船员可以换班。

  3月19日,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和国际航运公会(ICS)向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递交了联名公开信,呼吁:“鉴于专业海员在全球新冠病毒疫情大流行期间的重要作用,建议无论国籍如何,都应给予海员与其他诸如航空机组人员和医务人员一样的国际关键工作人员(Key Worker)地位,以便给予世界范围内流动换班的海员以适当的旅行限制禁令豁免,以保持世界海上运输供应链的正常运转”。

  3月27日,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了通函No.4204/Add.6要求各国政府将海员和海事人员列为提供重要服务的“关键工作人员”,不受国家旅行限制。呼吁各国政府允许海员和海事人员在港口下船,并通过其领土(即机场)过境,以便海员换班和遣返。

  4月1日,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强烈要求联合国系统各机构支持国际海事组织向各国政府提出的将海员、港口人员和其他关键海事工作者列为关键工作人员的请求。以便利船员换班和遣返。

  4月7日,国际航运公会(ICS)和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向G20领导人致联名信,呼吁立即采取协调一致的全球行动,以保护船员健康和安全,并最终保护船员生命安全的方式,安全恢复船员更换和船员遣返。

  4月9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指导方针,其中包括卫生健康、遣返和旅行安排建议。明确呼吁各成员国指定可供船员换班的港口,并为换班船员提供便利的入境通道安排。建议在欧盟海岸线指定港口以进行船员快速换班,并为海员提供足够的医学安全监测设施和机制。对于那些需要签证才能在欧盟境内入境,但由于目前的形势而无法申请签证的非欧盟公民,欧盟敦促成员国在边境发放签证,以便这些人员能够快速被遣返。

  4月15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和国际航运公会(ICS)联合呼吁各国政府指定数量有限且特定的机场执行船员换班任务,诸如临近国际航运主要航线的挂靠港,并与主要海员来源国(中国、印度、菲律宾等)有直接的空中交通往来的机场。为此,IATA和ICS正在与其相应的监管机构——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AC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展开合作,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即在防控疫情的同时,为机组人员和海员换班制定标准化流程。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已经开始或者有条件地允许船员换班,另外包括:澳大利亚、阿联酋、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直布罗陀、印度尼西亚、荷兰、挪威、新加坡、韩国、瑞典、英国和美国等。

  来源:中船保 韦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