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它惹的祸!10人死亡,船东倾家荡产,管理公司歇业,2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2020-08-07962
  日前,部海事局主办的“航运安全新动态”评选出近十年十大典型海事案例。

  今天,和大家分享福建“鑫源顺6”轮沉没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80万元。船东为此倾家荡产,船东、SMS管理公司总经理双双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


  这是一起由于事故相关方未严格执行运输部门规章和船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而引发的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这半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唯一获救船员水手周某回忆:

图片来源网络:救援人员将伤者从海中吊到直升机

  其在睡觉中突然听到警铃及船内广播响起,立即赶到驾驶台,抵驾驶台后,发现船上船员有多人在驾驶台,此时船舶已右倾约10度,且倾斜角逐渐增大。

  船长叫其回去穿救生衣,在其穿好救生衣回到驾驶台后不久,船长、大副叫“跟我走”,带着驾驶台上的人往主甲板跑,跑到主甲板时,主甲板右舷已没入水中,船员纷纷跳入海中逃生。

  在驾驶台,周某也听到“往左一点,往山上的方向走”的操船指令,之后船舶剧烈摇摆,倾斜加剧。0304时,该轮沉没。

  根据幸存船员的陈述、AIS记录数据等,经分析而得出的可能事故经过如下:

  2012.2.9晚上:该轮抵茂名港。

  2012.2.15约10:30:该轮开航。签证记录显示:下一港为潍坊,装载高岭土4557.36吨,出港艏吃水5.5米、艉吃水5.7米,在船总人数11人。

  2012.2.18约00:55:该 轮 船 位 2 4 °4 1 ′. 3 N ,118°50′.3E,航向031度,航速6.6节。

  2012.2.18约02:55:“鑫源顺6”轮在VHF16频道上呼叫泉州话台,由于信号微弱,泉州话台无法听清呼叫内容,告知其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电话联系方式。随后附近的“新南泰68”轮转报呼叫内容:“鑫源顺6”轮船位24°48′.8N、118°57′.6E,货物移位,处于危险中,请派拖轮协助。

  2012.2.18  03:04:该轮船位24°48′.68N,118°57′.56E(福建省泉州湾以东海域),随即AIS信号消失。

  管理极其混乱 配员严重不足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可以排除航行途中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导致船舶沉没的可能。根据现有证据,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事故因素和发生船舶沉没的原因。

  船方及装货港未把好货物装船关



  本航次该轮载运陶土货物,在装货港托运人、港方、船方均未把好货物装船关。

  船方:


  在装载陶土前,船方在托运人未提交完整的陶土货物检测报告、不能确认货物适运的情况下,即同意货物装船。

  托运人(货主):

  在货物装船前,未委托理货机构对货物进行取样、制样、送检,未取得货物适运水分极限、颗粒分布、积载因素等检测报告;

  未在全程参与取样的情况下,就接受并采用了陶土加工厂提供的含水率检测报告;托运人也未委托理货机构对装船过程实施现场监装。

  正是“鑫源顺6”轮所载货物高岭土含水率超过其适运水分极限,在航行中货物移位造成船舶横倾,在发现船舶横倾后处置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恶劣海况,加速货物流态化

  受冷空气的影响,2月17日夜间至18日,福建沿海气象海况恶劣(风力7到8级,阵风9到10级,气温只有9摄氏度,风浪有3到5米高),导致船舶摇摆、振动加剧,加快了货物流态化;恶劣天气海况也使船员容易对船舶存在的横倾判断失误,并对船舶自救、搜救造成严重影响。

  配员严重不足,无法适任

  该轮航次船舶签证申请单和船舶管理公司提供的船员保单、获救人员回忆的船员名单及实际股东提供的船员名单均不一致。航次船舶签证申请单上列明的船员中,有5人实际未在船。

  该轮本航次船舶配员严重不足,高级船员中,除船长持有适任证书外,其他均未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以致该船在航行操纵、货物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无法满足要求。

  弃船无序混乱,无法释放救生艇

  弃船前,该轮将船员集中于驾驶台,未指令船员按照应变部署要求做好各项弃船准备,加上该轮平常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导致弃船时船员处于无序混乱状态;

  同时该轮在发现船舶倾斜且倾斜角在逐渐加大的情况下,未提前将救生艇扬出舷外,导致当船舶大角度倾斜情况下无法释放救生艇,船员只能选择跳海求生,造成10名船员死亡或失踪。

  放任实际股东混乱管理

  实际股东非法经营、管理船舶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该轮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北海HY公司疏于承担“鑫源顺6”轮安全管理责任,放任该轮实际股东对该轮进行经营管理;

  该轮船舶管理人北海HL公司,安全管理较为混乱,不能对船舶提供有效的岸基支持,未能与船舶保持有效的岸基联系,对船舶配员不掌握、不跟踪,同时,公司体系文件中未明确船舶装载陶土货物的具体要求。


  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茂名市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在托运人提供的货物检测报告不齐全的情况下,未认真核对把关,即安排了货物装船作业。也未将“鑫源顺6”轮的作业计划和货物的有关核对情况在作业前12小时报告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

  相关港航、海事等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相关港航管理局、海事处、航务管理处和海事局审核办相关人员,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水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规定不力,对相关航运公司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等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

  移送司法机关+吊销证书+取消资质

  调查报告提出五大处理意见:


  调查报告建议对实际股东和实际经营人高某乙、SMS管理公司总经理高某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议对托运人郑某某、货物含水率检测的取样送检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五名出租船员证书的船员,建议发证机构吊销其适任证书;

  对变相出借经营资质的挂靠公司,建议主管部门取消其资质;

  对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的SMS管理公司,建议吊销该公司DOC证书,有关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管理资格。


  参考资料:

  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福建“2·18”“鑫源顺 6”轮沉没事故调查.中国海事.2016年第5期。

  2.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15)岚刑初字第161号刑事判决书。

  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榕刑终字第1251号刑事裁定书。

  4.广州海事法院(2012)广海法初字845号民事判决书。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小海狮(微信公众号:海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