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船东根据这些条款要求提供充分的理由,在船旗国主管机关审核后,签发相关免除证书,船舶即可免除设备、构造或管理的要求。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免除的时候,免除不是船旗国主管机关想免除什么就可以免除的,一定要有依据条款,即在公约、决议、规则或通函中有相关条款授予船旗国主管机关免除的权限,建立在依据条款上的免除才能获得PSC, IMO等组织的承认。 曾经某船因为救助艇机械动力释放缺陷被PSC发现,该轮船旗国主管机关签发了该缺陷的免除证书,但PSC以无依据条款为由不予承认,并滞留船舶。最后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授权船级社签发条件证书,PSC才同意释放船舶。
一、最常用免除
请注意,不同建造年份的船舶,适用的SOLAS公约修正案版本可能不同,依据条款的编号也会不同,具体船舶一定要根据其建造年份查阅对应适用的SOLAS公约修正案版本。
在Ch.III/R.7.3、Ch.III/R.22.4.1.2和Ch.III/R.32.3.2中提到救生服和抗暴露服,主管机关认为在温暖区域不需要的,不必要求配备,这种情况一般不要求签发免除证书,但目前大多数船旗国还是按照免除证书的程序操作。
SOLAS Ch.I/R.12(a)(vii)要求,船旗国主管机关根据并按本公约规则的规定,对船舶准予免除某项规定后,除签发本条所述的证书以外,还应予签发免除证书。和法定证书不同,免除证书一般由主管机关直接签发,很少授权给认可组织RO(船级社)签发。
1. 免除证书格式:
对于巴拿马船旗的船舶,船东可以用在线电子系统中提交相关申请,但一般先把申请材料发给当地SEGUMAR审核同意免除后再走线上流程。
船东也可以委托管理公司、船级社或注册代理等相关方办理免除申请事宜。
一般免除的申请表格式如下图,申请表中的第1点,第2点和第5点必须填妥当,否则很难获得免除批准,或者来回修改浪费时间。
免除是公约赋予船旗国主管机关的一种豁免特权,但不能理解成主管机关可以为所欲为,想免除就可以免除,否则这种免除不会得到其他成员国和IMO组织承认。免除时如下因素需要考虑:1. 免除的依据条款是否存在?2. 免除要求的条件是否满足?请注意,不同建造年份的船舶,适用的SOLAS公约修正案版本可能不同,依据条款的编号也会不同,具体船舶一定要根据其建造年份查阅对应适用的SOLAS公约修正案版本。
其他公约中也有类似免除条款,以后在进行解读。在向船旗国申请免除时,有很多技巧和策略需要掌握,活学活用,最大程度为船东服务,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谈到,敬请期待!
特此声明:作者水平有限,本文仅供参考!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袁晓东 (微信公众号)船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