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浙江自贸区设立以来,舟山市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建立商事登记“1+N”综合受理服务体系,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企业开办实现1天办结(目前已初步实现4个工作时办结)。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资企业设立实现即时即办,外资备案全面实行网上通办,在全省率先实现外资备案无差异跨区域就近就便办理。深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创新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创新“负面清单+信用承诺+联合监管”的承诺制方式,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时限从90个自然日缩减到35个自然日。在省内率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提速5倍,已在全国推广。
《方案》还重点明确了改革任务和改革配套措施,并提出工作要求。改革任务分建立动态清单管理机制、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情况,逐项比对,厘清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事项与本地实施事项的对应关系。全面梳理全市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由省级政府统一发布,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对设定必要性已经不存在、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
《方案》还就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集成和协同、依法推进改革提出要求和措施。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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