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严重,海员在船12个月无法换班怎么办?

2020-02-0710150
  最近新冠状病毒疫情严重,不少国家对海员下地和换员做出了限制,导致很多船员在船服务时间可能超过12个月。因为此举可能违反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船东/管理公司对此忧心忡忡。
  


  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并未规定海员在船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这是一个明显的误解!

  一、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并未规定海员在船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下面我给大家进行解读,在MLC公约中,涉及船员就业协议有效期的条款包括:标准A2.1.4.(g) ,标准A2.5.2.(b) 。其中标准A2.1.4.(g)提到海员就业协议包括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对无固定期限协议,我们很容易理解其应该可以超过12个月(而且终止合同预先通知期是针对无固期限协议的)。

  标准A2.5.2.(b) 提到:海员在有权得到遣返前在船服务的最长期间应少于12个月,这句话很烧脑子。需要分层次理解,该条款是规定船员遣返的权利的,船员行使遣返的权利的之前必须在船服务一定的时间,这个由船东和船员协商,但不能超过12个月(或船旗国规定的期限),比如双方规定该时间为10个月(但就业协议是无固定期限协议),那么船员在干满10个月时就有权要求船东安排遣返(上岸休息)。

  但我们知道权利是你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如果必须行使,那不是权利,那是义务(责任)。所以上述船员在干满10个月时,可以不行使遣返的权利,继续在船工作。

  基于大多数船员的身心状况,公约规定这个可以遣返前的在船服务时间少于12个月(请注意这不是船员协议期限),但如果少数船员身体强壮,爱好航海事业,不愿意遣返休息,自愿在船工作超过12个月,甚至18个月,公约本身对此并没有禁止。
  


  规则 2.1 – 海员就业协议

  标准A2.1.4.(g) 协议的终止及其终止条件,包括:

  (i) 如果协议没有确定期限,各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条件,以及所要求的预先通知期,船东的预先通知期不得短于海员的预先通知期;(ii) 如果协议有确定期限,其确定的期满日期;

  规则 2.5 – 遣返

  标准A2.5.2.(b) 海员在有权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间---这段时间应少于12个月;

  二、船旗国对船员在船时间的规定

  虽然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对船员就业协议服务期限做出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但各船旗国为了落实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时制定了国内法规来要求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比如中国相关法规也没有规定船员就业协议服务期限,也只是规定了海员可以要求遣返的船上最长服务时间为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

  第六章 遣返

  第三十二条 海员在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要求遣返:

  (六) 海员连续在同一船上服务超过12个月的。

  但是中国船员集体协议(适合中国旗船舶),规定船员在船连续服务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这是针对就业协议,不是针对遣返权利的。集体协议也是强制性规定,中国旗船舶应该遵守。
  


  巴拿马第86号行政令对于海员在船服务期限的规定有如下2个条款,其中第36条规定海员就业协议只能签订固定期限协议(注:这与MLC公约不同,也与其后续遣返条款中提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协议的规定不符) 最长不超过1年。第90条规定海员可以要求遣返的船上最长服务时间为12个月。

  Executive Decree No. 86

  
ARTICLE 36

  
Employment agreement with Seafarers that are for a definite period must always be in writing,and the duration period shall not be longer than one (1) year.

  
ARTICLE 90

  
The maximun duration of service periods on board,which Seafarers is entitled to repatriation, must be less than twelve(12)months.

  三,对船员超期服务的解决方案

  各船东首先要了解自己船舶所在船旗国的相关规定:1.如果船旗国有就业协议最长期限的规定,船东/管理公司根据船员超期服务无法更换船员的实际困难,比如新冠状病毒疫情严重,海员更换受到限制,向船旗国提出书面申请,澄清缘由和后期换班计划等,取得船旗国的书面谅解。

  2.如果船旗国没有就业协议最长期限的规定,船东/管理公司应该请船员签署一个自愿放弃遣返,自愿继续在船服务的声明。当然最好也按上述1的方式申请一份船旗国谅解信。

  以上文件在港口国检查时,请船长予以出示,一般应该会得到检查官的理解,以解船东/管理公司后顾之忧。

  特此声明:作者水平有限,本文仅供参考!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袁晓东 (微信公众号)船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