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三年更新SEEMP PART III。
要求出处:第MECP.395(82)号决议《2024年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制定导则》第9.10条。
如2023年1月1日前经过初次验证的SEEMP第III部分,制定了2023-2025连续三年的实施计划,那么应在2026年1月1日前重新制定SEEMP PART III,新计划包含2026-2028连续三年的实施计划。
【二】公司审核。
要求出处:第MEPC.347(78)号决议《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PART III主管机关验证和公司审核导则》第5.5.5条。
公司SEEMP中涉及到公约第26..3.1条要求的要素更新,以及无论如何,每三年,主管机关应依据MARPOL附则VI第5.4.6条规则,执行一次期间审核,以确保SEEMP PART III符合MARPOL附则VI第26..3.1条的要求。
MEPC.395(82)-《2024年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制定导则》.pdf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