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际航行船舶 “阿奇姆斯”轮在完成保税燃料油加注审批后,向舟山海关提交了出境手续,实现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即加即走”。这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油加注“大小船”分离监管模式正式实施,为国际航行船舶高效通关按下“快进键”。
为助力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舟山海关积极运用智慧海关建设成果,创新推出保税油加注“大小船”分离监管模式。这里的“大船”指的是国际航行船舶,“小船”则是指港口供油船。新模式下,“大船”在申报保税油加注并通过海关在线审核后,不必关联“小船”状态,可自行办理出境手续。舟山海关监管一科科长孙见雷介绍,海关通过“信用分级+风险分类”的动态管理,对诚信企业实施“即报即审即放”,同时依托数据共享与智能预警,确保供油作业全程可追溯、风险可防控,实现“大船不滞港、供油不中断、监管不缺位”,为航运企业争取了宝贵的船期窗口。
新举措既尊重市场规律,又兼顾安全高效。“以往船舶加注保税油时,要等供油小船完成全部作业,大船才能办理离港手续。现在,大船完成供油审批就能同步申报出境,供油完成即可驶离,”舟山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邬贺杰表示,初步测算,新模式实施后,单船在港时间至少减少2小时。
下一步,舟山海关将稳步扩大“大小船”分离监管适用范围,继续推动保税油加注数字化升级,持续提升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燃油加注国际竞争力。
来源:杭州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