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11日,在日内瓦召开的海事劳工公约特别三方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MLC2025年修正案,修正案在标准A2.5.1-遣返中,新增第3款,并重新编号后续条款,此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对船员休假期间费用的要求。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第2(c)小段承担遣返费用的船东,应至少承担以下费用:
(a) 运送到选定的遣返目的地的费用【路费】;
(b) 从船员离开船舶到抵达遣返目的地期间的住宿和食物费用【食宿费】;
(c)运送最多30公斤船员个人行李到遣返目的地的费用【行李拖运费】;以及
(d)在必要时,直到船员身体适合前往遣返目的地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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