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3年10月更新的巴拿马第222号商船通函,替代了第001号商通函,该通函目的是发布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的巴拿马第106-62-DGMM通告。该通告第6条要求:所有悬挂巴拿马船旗的船东、管理公司、船长、船级社以及公司法人代表,必须了解并遵守巴拿马商船通函和通告,并时实时更新其内容。
巴拿马商船通函及通告下载链接:https://www.panamashipregistry.com/segumar/merchant-marine-circulars/
第222号通函下载链接:222-Feb-2023.pdf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