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MEPC 76 成果要点

2021-06-20741

  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6届会议已于2021年6月10日至17日举行,本届会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IV的修正案,要求船舶按照国际海事组织2018年初步战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会议还通过了一项针对北极地区船只的氢氟碳化合物禁令。这两项决定都被绿色组织和业界相当一部分人视为不够充分。

  新的《MARPOL公约》附则IV措施将要求所有船舶按照提高能效的技术手段,计算其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并确定其年度作业碳强度指标(CII)和CII评级。碳强度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与长途运输的货物量联系起来。

  船舶将获得能效评级(a、B、C、D、E——其中a是最好的)。鼓励行政当局、港务局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酌情向评级为A或B的船舶提供奖励,同时向市场和金融部门发出强烈信号。

  连续三年被评为D级或E级的船舶,须提交纠正行动计划,并说明如何达到规定的指标(C级或以上)。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称,新措施的通过将在国际海事组织此前通过的强制性能效措施的基础上,引导航运走上脱碳的正确道路,尽管这些决定遭到了环保组织和一些IMO成员国的强烈反对,认为这些措施力度不够。

  《MARPOL公约》附则IV的修正案(经综合修订的附则IV通过)预计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EEXI和CII认证的要求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第一次年度报告将于2023年完成,第一次评级将于2024年给出。

  一项审查条款要求国际海事组织最迟在2026年1月1日前审查CII和EEXI要求实施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制定和通过进一步的修正案。

  影响评估

  海保会在通过这项措施时,还审议了对这项措施进行全面影响评估的结果,评估了对各国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同意不断审查这项措施对各国的影响,以便作出任何必要的调整。

  在通过修正案时,海保会在其决议中同意从《MARPOL公约》附则IV修正案的全面影响评估中吸取经验教训,以期改进今后进行影响评估的程序。

  海保会还通过了一项工作计划,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初步战略,制定进一步减少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中长期措施。

  通过的导则

  除了《MARPOL公约》修正案外,海保会还通过了相关导则,以支持修正案的实施。

  包括2021年关于相对于基准线的作业碳强度折减系数的指南(CII折减系数指南,G3)。这包括所需的折减(Z)系数,该系数相对于2019年设定为2026年的11%。考虑到对该措施和最新气候科学的审查,该系数将在该日期后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工作

  海保会讨论了一些关于如何推进国际海事组织下一阶段削减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意见,计划于2023年修订最初的温室气体战略。

  海保会通过了一项工作计划,说明如何在中期和长期备选措施方面取得进展,包括采取措施鼓励从矿物燃料转向低碳和零碳燃料,以实现国际航运的脱碳。

  海保会最初审议的一项提案建议对重质燃料油强制征收每吨二氧化碳当量100美元。闭会期间工作组会议将结合已通过的工作计划以及关于中期措施的其他提案,进一步审议这项提案。

  工作计划设想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措施建议的整理和初步审议(2021年春季至2022年春季);

  第二阶段——评估和选择进一步发展的措施(2022年春季至2023年春季);和

  第三阶段-制定措施,在商定的目标日期内完成。

  为了确保我们现有的框架,各方都作出了让步。我们对中长期措施的考虑将对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我感到非常高兴的是,委员会已经商定了一项工作计划,以支持我们以结构化的方式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使成员国团结一致,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说。

  IMRB提案

  委员会对设立一个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的提案进行了非详尽的讨论,该委员会的经费来自对航运所用石油燃料征税。委员会下届会议将继续讨论。

  MEPC 76–其他结果

  –>禁止北极地区的HFO

  海保会通过了对《MARPOL公约》附则I的修正案(增加了新的第43A条),禁止船舶在2024年7月1日及其后在北极水域使用和运输氢氟碳化合物作为燃料。该禁令将涵盖密度为15°C的油类作为燃料的使用和运输高于900 kg/m3或50℃时的运动粘度大于180 mm2/s。

  从事保障船舶安全或搜救作业的船舶,以及专门从事溢油应急准备工作的船舶,将获豁免。在燃油舱保护方面符合某些建造标准的船舶将需要在2029年7月1日及之后遵守。

  海岸线与北极水域接壤的《MARPOL公约》缔约方可在2029年7月1日之前暂时免除在该缔约方主权或管辖水域作业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的要求。

  –>《MARPOL公约》附则I和附则IV关于UNSP驳船免除检验和认证要求的修正案

  海保会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I和附则IV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涉及UNSP驳船免除检验和认证要求。

  修正案规定,管理部门可以免除UNSP驳船的年度检验和认证要求,期限不超过5年,前提是UNSP驳船已接受检验,以确认满足某些条件。

  修正案还规定了无人驾驶非自航驳船国际油污豁免证书的格式。预计海保会还将批准一份有关UNSP驳船豁免指南的通知。

  –>AFS公约修正案-环丁腈

  海保会通过了对IMO《控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统公约》(AFS公约)的修正案,包括对生物杀灭剂环丁腈的控制。AFS公约已经禁止使用有机锡化合物的杀灭剂。

  来源:沃燊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