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海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016-10-054111
  一.“救生艇’为何屡屡成为”丧生艇”?!

  9月13日法国马赛港,最大豪华邮轮HARMONY OF THE SEAS在放艇演习中,艇从第5层甲板(10米高)坠入水面,造成1死4伤。该轮由法国STX造船厂历时40个月建造,与今年5月12日交付,业主是美国皇家加勒比海游轮公司(RCCL)。

  另外,前不久7月中旬,豪华邮轮NORWEGIANBREAKAWAY在百慕大救生演习,释放救助艇FRC时1死3伤。这些事故,都还是在数量不多、要求高的豪华游轮上发生的, 发生在数量大的、普通货船上的救生艇死伤事故,还会有更多! 海员职业的高风险可见一斑。
  

  在更安全、合理的能够替代的设计和操作流程,不能实现之前,本人作为一名老海员,结合多年的航海和船舶检查工作,分享下个人的安全经验和建议。

  (一)要明确释放救生艇是一项高风险工作(R/A风评),指挥、操作的人员要有资质,熟悉演习操作并组织培训相关人员。

  (二)救生艇释放有常见、浅在的哪些风险:

  1.防钢丝断,人要让开位置;2.防止刹车失灵(小钢丝跳出、卡死、不同步);3.钩头装置生锈不活络,同时脱钩和复位困难;4.操作人员过于紧张、害怕、不熟悉结构,反之,过于自信、不认真检查、甚至误操作。

  (三)操作上的防范措施:

  1.前、后艇钩的保险带,放艇前绑好,到水面或到水面安全距离时再拿下,钩复位吊艇前再绑好(确保安全,防止钩头失效或误操作的意外脱落),这在一些航运大公司已经有通函规定;2. 试完艇机和相关检查后,放艇时,要确保艇内无人,艇到水面,人从逃生梯下登艇。谨记以上操作,可以有效防止坠艇死伤事故。

  (四)明确释放装置的结构,检查的要点,释放的方式和方法:

  1.明确两道保险销的位置:主保险销在释放前,要将主释放杆锁在销孔位置,禁动!另外一道保险销,就称作副销,一定不能放在对应的销孔中! 2. 这副销其实是用来操作主释放杆的机械连锁机构的。在大风浪时,为防水压不稳,艇需要水面上1-2米距离强制释放,此时用副销将机械连锁机构,手动上移并锁在对应销孔中,此时,艇可以在水面上直接脱钩释放;3. 正常水中释放时,由于水压,机械锁会自动上行到销孔位置或以上,此时主释放杆,在拿掉主保险销后就可以脱钩释放(有时机械锁不能可靠上行,自动解锁!就需要用销手动将机械连锁机构上行解锁!)。

  综上所述,不难明白HARMONY OF THE SEAS放艇死伤的原因: 防范措施中,至少没有前、后艇钩的保险带;操作中, 不明白结构,不能准确操作“TRY TRY MAYBE OK”---有些东西是不能试试看的!关键性指挥、操作失误就是机毁人亡!血与火的教训,对海员的职业有更高的要求,因此,专业严谨是关键、纪律严明是保障!

  (五)设计上的建议:艇上挂钩装置,等重要机械结构能否采用不锈钢材料,救生艇在室外风吹日晒雨淋,如能用好材料就能减少保养和避免锈蚀失效,增加可靠性。但成本会增加,很多厂家都是以最低规范作为最高要求,导致产品质量的低劣和不可靠。

  如果我们的CCS能制定救生艇这方面的高标准规范,必能在国际上发出中国规范和要求的真正“好声音”,为国际海事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 封闭舱室是“魔鬼”!

  去年,01 Sep. 2015---30 Nov.2015 CIC, Crew Familiarization For Enclosed Space Entry SOLAS 第三章19条“应急培训和演练”的修订,IMO要求500GRT以上客货船应在01 JUL 2016之后,第一次定期检验时满足应配备适当的便携式气体探测仪。

  刺痛眼球的是,就在那段时间,某油轮三人下大舱,两人丧命,包括一名船长,网上说啥的都有。作为一名老海员,根据个人经验探讨分析下该案例,也有责任要告诉大家可能忽略的细节。

  (一).从技术上,先回到案例, 请大家参考信德海事《封闭空间是魔鬼-----》一文,本人分析也鉴于此文相关记录,现提出几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1. 据描述,都携带了EEBD,第一位先下去的海员,应该是最危险的,最早到达,呼吸毒气时间最长, 所处舱底最深。但他显然训练经验丰富,最先打开并正确使用EEBD逃了出来。第二位,后下来的,显然没能正常使用EEBD倒下了,当然是设备的问题还是使用的问题,没有进一步的调查证据不能妄加推测。如果是使用的问题,要强调必要的熟悉训练,因为关键时刻能救命!

  2. 为啥没使用SCBA的分析和相关细节探讨:A. SCBA 很笨重,比EEBD 重得多,原油船油舱温度较高,穿上很热,容易流汗中暑,不方便工作,面罩上多数还有异味。很多人没有下过大舱,特别是油舱,可真是悬梯,90度直上直下,甚至没有围栏保护,梯上常有油和污物,舱底有油角和蒸汽加温管,又脏又滑,难以行走,背着SCBA 下大舱本身就是一种容易摔死的危险行为; B. EEBD轻便,使用时间,大约15分钟,作为逃生或短时间的应急工作使用是一种选择,第一位正常使用后不是正常逃生了,不必苛责船长使用EEBD; C. 经过正常的 R/A风险评估,这个设备就不应该去找了,应该形成明文规定,没有经过彻底洗舱、通风满足条件的原油油舱,禁止进入(本人洗过成品油舱,味道大,下面也有油角,但不会中毒。据本人经验推断,伤亡人员多是因为中毒,而不是窒息);D. 船长维护船东利益的责任心太强,对自己工作的要求太高,一定要找回该取样器,或是该事件的根本原因; E. CIC的检查强调了配备装备的硬件,往往对船员熟悉培训的软件检查,不够重视。如果手提式氧气瓶及呼吸装置能够到位,并能够现场正常使用,就不会错过抢救时间。

  3. 如果一定要取回该设备的安全探讨:A. SCBA但要随时扣好安全带,防止摔下去, 但操作过于繁琐,似乎最安全,但气的时间30分钟,没有可操作性;B. EEBD可以短期使用,但是在危险区域要提前使用,以免中毒并注意使用时间,确保能逃到安全区;C. 由于人员,下到舱底,原油油角被搅动,有毒和可燃气体大量挥发,已改变原先舱内静止时的相对安全状态;D. 油化船老人的“土方法”,下空气管,即甲板空气或氧气瓶调好压力随人下,要用专用空气管防打折,管轻便,有异常马上使用,时间充裕,进退自如。这是实践中的智慧,但不会写入教科书。

  4. 因此, SCBA能否再造的小巧轻便些?EEBD能否造的容量大些?现在新材料,新技术都有所发展,不是没有可能。容量=容积X压力,SCBA压力提高一倍,它的体积重量就能缩小一倍,但需要更好的材料和技术;同理EEBD, 同样体积,压力提高一倍,时间就能增加一倍。

  如果中国的生产厂家能攻克类似技术,就能引领国际标准,为船上提供更高标准产品,就能打开国际市场。

  (二). 以上是技术层面分析,针对一些怀疑船长专业的人士,或能引起一些别样、深入的思考。有一些称赞船长的网友,显然是懂船的,是有过丰富的船上经验的。当然,他们的出发点,更多是在职业道德层面上的。

  作为一名老海员,为缅怀一位优秀的船长,将试着解读当初的情景和剖析他的心理历程, 以纪念他的离世---有的人走了,但他还活着,活在他同船的兄弟、同事的心中。

  该轮是原油油轮,大舱深达20米,原油是混合物啥都有,大舱内爆炸、窒息和中毒的可能性都有。当时测爆是爆炸下限的26%,测氧20.6%,测毒由于该原油毒性不能确定,通常是H2S,测毒管适应性过于单一,很难控制,难于操作和确定。船上通常是大副提供行动方案,提交船长风险评估共同商定,最后由船长签署批准。船上条件有限, 只能参考爆炸HC碳氢可燃物浓度和氧气浓度,现实是船上已经过几天的通风,但只有氧气达标了。由于是原油船,底层油角不可避免,因此,要想达到爆炸下限1%是很困难的,时间上、精力上、船期上或不允许。

  船长是一位对自身要求高,高度负责的船长,设备不取回来,损失财物,报公司怕会被怪罪。船长也深知下大舱的危险性, 深知这是一次冒险行动,只有采取必要的防爆措施,减少金属的撞击,减短工作时间,或许能安全取回设备。船员已经为此,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他必须选择!他选了EEBD的轻便。作为油轮船长,他当然懂得SCBA持续时间长;作为船长,他当然懂得“聪明和自保”,把责任和压力都推给大副,他可以不必去现场(一般大副负责现场);但作为责任心强、有担当的船长,他担心,他亲自去了。

  当舱底油角经过两位船员的搅动,状态已发生了变化,油气毒气泛起,危险已经不仅仅在舱底!估计,当逃上来的船员报告,还有一位在下边没上来时,作为船长,他完全可以不去或命令别人去。但他救人心切,担心别人技术或体力不行,他把危险留给了自己,也拿个EEBD就下去了。只是,现在的大舱,不再是以前的大舱!如果他能戴好EEBD再下去,在规定15分钟的时间,逃回安全区域,也不会有问题,可是,没有如果。

  国际海事公约对船长的道德和法律要求,船长根据自己的专业去判断/去选择, 拥有绝对的权力, 不会受到不公正待遇; 但当船舶灭失时,要求船长最后一个离船。显然,这位船长,对自身道德的要求远远超过公约的要求,他敢于承担责任,关键时刻,把危险留给自己。这一点,相对于把旅客扔在船上,自身逃命的船长;相对于罔顾船舶安全,甚至吃拿卡要卖家,装载不合格水含量镍矿的船长;相对于一些贪污伙食费、劳务费把船舶搞得乌烟瘴气的船长;我看到了铁达尼船长那双与船共存亡,坚毅履约的眼神。这位船长,甚至还要伟大。他的死,必将赢得全船弟兄的悲伤和爱戴;他的死,给更多航运人带来了警醒;他的死,彰显了航海人优秀的职业道德和高尚人格;他的死,是有价值的,尊敬的船长,一路走好!

  三. 镍矿的”液化”,船毁人亡!

  近年来,镍矿船舶频频出事, 造成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就是典型的复杂案例。不说不快,笔者类似的亲身经历,在这里,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下。

  镍矿的液化是瞬间翻船的主要原因,液化就是固体变为流体,在货仓内形成了自由液面。超临界点的水含量+饱和振动=液化,“CAN TEST”经常被用来模拟这一过程,即铁罐装满有代表性的货物通过饱和摔击(据经验,货物一般航行经过3天至一周会液化),检查出水情况,其实很简单也很可靠。但为什么会搞得那么复杂?无非一个“利”字。

  租家,船东,卖货方,货主,检验机构,以上各方都有相关合同来履约,但协调都要通过船长来实现,船长的公心和专业决定船货的安全!船长的位置何其重要!租家看重船期,船东看重租金和不违约,卖货方看重时间、效率和多卖钱,货主可能是到岸价,只看重矿的品位和较低水含量,检验机构要看谁是甲方。

  这里,船长有一定的主观操作空间,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专业有职业道德的船长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充分考虑航程、航区、可能的天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装和不装。而另一些船长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利来寻租,如一驳船货水含量检测超标,但经过卖货方公关后,就可以装,只要船长收了好处;即使货没有问题,船长也可以找毛病,拖他个半天或一天再装,造成驳船船期损失,工人窝工;卖货方对这些船长“又爱又恨”---潜规则盛行,卖货方为啥送船上几斤重的大龙虾、电话卡甚至水果和伙食。普通船员吃一点,上面拿一点。规则是摆设,成为吃拿卡要的工具!

  船舶安全靠侥幸! 靠天!赌运气! 利益照顾不到会有人怨,违反规则会招灾难,船翻人亡,谁的责任?!船都单边偏几度了,驾驶台人员已准备好逃生装备,还在对机舱封锁消息,这就是一些船长的职业道德。没有所指,也不必对号入座,心惊者自知。

  四.货物系固装置,“货物移动”---生命财产灭失!

  海上生命财产灭失的发生,总会引起人们对现行SOLAS的检讨直至修正和采取措施。年度CIC, 就是由国际船旗国或资深RO的提议,引起广泛共鸣,并得到各备忘录等权威组织批准的PSC集中大检查行动。CIC持续期一般3个月(9月初到11月底),对应CHECKLIST相关内容(特别是*),如发现被检查船舶不符,将引起扩大检查,严重不符将导致滞留的行动。

  今年01 Sep. 2015---30 Nov. 2016 CIC , CargoSecuring Arrangements, 这个行动也非常有现实意义,货物移动,使船舶重心发生变化,在船摇时很容易使船舶瞬间灭失,危害极大。狭义地讲,通常指木材船/件杂货/集箱/滚装船等需要固定的船舶,如何准备和检查,可以按照最新批准的Cargo Securing Manual都有非常专业的要求和描述, 根据自身船型,参照CSM目录列出系固设备清单,检查备品数量(备用盈余要求),装置状况,满足相关要求。但如果从考虑船舶安全和重心移动的广义层面,所有影响船舶安全和重心的物品都应该被固定,甚至不单是固体:生活区家具、家电、物品的固定;机舱备件、钩头、油桶的固定;压载水自由液面的控制;货仓的防货物移动措施。

  记得2009年,在冬季的比斯开湾,近4万吨的船,单边摇30度,船上两边控制箱/皮龙箱,都被海浪打没了,甲板上浪,电缆管弄泡海水里,海水顺着电缆流到机舱集控室。当时,如果跳电、如果当时大仓货物有点移动,就是船翻人亡,想想都是捡回了一条命!

  又是今年的CIC,希望大家不是应付,要仔细研读CHECKLIST,注※号1、3、4、6、8项,回答NO或不符合会导致30滞留,要切实认真准备执行,因为这也牵扯到自身的安全(CSAR—Container,适用于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新造的集箱船)。航运不景气,船东艰难,船员日子难过,船员心态受影响,工作中会消极。这里,作为一名老海员的善意提醒,在大海上,有了船安、货安、环保,才有人的安全和健康;有了船东和客户的收益,才有工资和福利的可靠发放;爱岗敬业,安全才会有保障,个人和团队才有共赢,以此共勉!

  想想船上兄弟们的日日夜夜、风风雨雨,惟愿大家安全第一,工作愉快,家庭幸福,国庆快乐!

  时老轨

  05OCT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