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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湖北省治理长江船舶污染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湖北省区域内长江通航流量较大,常年约有1万艘次船舶在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会产生固体生活垃圾、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4类污染物。针对这些问题,湖北省加大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出台“十项严格”措施,各地强力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和联单制度,让污染物不再直排长江,并可“追踪”去处。
为加快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全省15个市州编制了实施方案,计划今年完成75%以上的建设任务。目前,全省有80多艘流动接收船舶,港口设有2800多个固定接收设施,用于接收油污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针对危化品船舶洗舱水处理,湖北省将在武汉和宜昌建立两座洗舱站,争取明年投运。
为减少船舶大气污染,截至目前湖北省已安装149个泊位的标准岸电设施,其中集装箱功能泊位31个,客滚泊位1个,3000吨级以上客运泊位16个,其他泊位101个,全省集装箱泊位岸电设施提前完成任务。湖北省还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截至目前共拆解、改造、新建船舶1771艘,共177.4万总吨、1.9万客位。
来源:湖北日报 胡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