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船ODM仪和油水界面探测器的免除

2017-08-152742

污油水舱slop tank 
  
      MARPOL公约(下同)附则I第29号要求: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应设有污油水舱(slop tank),污油水舱应有留存洗舱后所产生的污油水、残油和污压载水残余物所必需的容量,此总容量不得小于船舶载油容量的3%。70000DWT以上的油船,至少应设置两个污油水舱。

排油监控系统 

       附则I第31条要求: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应装有排油监控系统。该系统应设有一个记录器,用以提供每海里排放升数和总排放量或含油量和排放率的连续记录。这种记录应能鉴别时间和日期,并至少保存三年。每当排出物排放入海时,排油监控系统即应开始工作,并应保证在油量瞬间排放率超过标准时,即自动停止排放任何油性混合物。排油监控系统遇到任何故障即应停止排放。

油/水界面探测器
    
       附则I第32条要求: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应备有油水界面探测器,以便能迅速而准确地测定slop tank中油/水分界面,其他舱柜舱柜如需进行油水分离并拟从其中将排出物直接排放入海者,也应有这种探测器。

免除 
      
       (a).附则I第2.4条:本附则第29、31和32条(即上述3条)的要求,不适用装运沥青,或属于本附则规定的其他油品的油船,这些油品的物理特性会妨碍油品和水的有效分离和监测;这种油船应将残余特留存船上,连同所有污洗舱水排至接收设备。

       (b).附则I第3.4条:对于专门从事航程时间小于72小时,且距离最近陆地50海里以内航行的油船,如果该油船仅在本公约缔约国境内的港口或装卸站之间从事营运,主管机关可免除本附则第29、31和32条(即上述3条)的要求。任何这种免除应以下述要求为条件,即该油船应将所有的含油混合物留存船上,以便随后排至接收设施。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