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关于MLC证书的缺陷

2017-07-311283

某散货船,2006年建造,挂中国国旗。日前,该轮在某国接受PSC检查时,发现该轮只有MLC2006符合声明(2018年到期),没有MLC证书,被开具了缺陷,缺陷原文如下:MLC2006 Certificate missing, only statement of compliance issued by flag state available on board. Flag state ratified MLC2006 convention on 12-Nov-2015.

MLC2006公约于2013.8.20生效,因中国当时未加入该公约,所以船旗国只签发了MLC2006的符合声明,该符合声明于2018年到期。2015.11.12中国政府批准了MLC2006,公约于2016.11.12在中国生效。该轮的MLC2006符合声明,在船旗国公约生效前,已进行了中间审核,在接受PSC检查时,该符合声明有效,所以船东对此缺陷有异议。船东当时也把此缺陷向船旗国做了汇报,船旗国出具了该符合声明仍然有效的声明,但未被PSCO接受。

争议的焦点为:

1、MLC2006公约于2016.11.12在船旗国生效,生效时,该船旗国之前签发的符合声明(2018年到期)是否可以继续有效,直至换证审核时,换发MLC2006证书?

2、PSC不接受这个还在有效期内的符合声明,依据是什么?

3、船旗国是否有明文规定,同意船舶继续使用之前签发的符合声明,直至MLC2006换证审核?或与其相反的规定?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