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检验时间实例二则

2017-03-141178

某杂货船,1990年安放龙骨,总吨1786,PANAMA船旗,某船级社签发法定证书,该轮安全构造证书SC于2012.6.28签发,2017.6.27到期,证书首页显示,最近两次坞内检验时间分别是2009.11.5和2012.4.18,在2012-2017这一个五年期内,该轮换过船级社,现船级社仍延续了原来的检验周期。

该轮在2014-2015年间的坞检窗口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了坞内检验,满足SOLAS CI/10.a.v的要求。船东拟在今年6月上旬安排进厂做特检修理,但在今年年初,船东突然收到船级社通知,要求该轮在今年4月18日前安排坞检修理,理由是SOLAS CI/10.a.v要求:在任何5年期内,船底外部应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前一次上坞时间为2012.4.18,所以本次坞检不应超过2017.4.18。

船东的不解是:1、为什么换证特检时间,不依SC证书的到期日为准?2、既然上次坞检是2012.4.18,为什么长期SC不签发至2017.4.17?

公约中这句“在任何5年期内,船底外部应至少进行两次检查”里的5年期,是任何一个时间点前推5年的期间?还是从SC证书到期时间向前推5年这个期间?让我们一起看看SOLAS CI/10.a.v原文为:a minimum of two inspections of the outside of the ship`s bottom during any five year period.

怎样理解这个5年期?当然,如果上次换证检验,是在坞检完成时签发的SC,坞检时间和SC签发时间一致,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某杂货船,2007年安放龙骨,BELIZE船旗,总吨2996,所有法定和船级证书到期日为2019.6.25,今年的年检窗口时间为3.25-9.25这半年的时间内,但该轮2月份在日本滞留,于是船级社要求该轮在中国的第一个港提前安排年检,3月6日验船师登轮,进行了年度检验及签注,并对检验周年日和证书到期日进行了修正签注,那么修正后的证书到期日,应该是2019.3.6?还是2019.6.6?

提示一下,SOLAS CI/R14.h.i要求:如果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定期检验,在相关规则规定的期限之前完成,则相关证书上所示的周年日,应予签署修正,修正后的周年日应不多于检验完成之日起3个月。

上面两则实例,第一则,个人认为,本次坞检(即特检换证)应以6.27(即SC证书的到期日)为准。第二则,修正后的周年日,应由6.25修正为6.6,修正后的SC到期日应为2019.6.6。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