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筏属具有效期的要求

2017-02-231978

SOLAS公约第III章第8条,提出了船舶救生筏的维护保养要求,公约要求船舶按IMO A.761(18)号决议(《关于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认可条件的建议案》)的标准来执行救生筏的定期检修。

IMO A.761(18)号决议附件第5.11条明确要求:查救生筏所有属具,以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在主管机关批准的期满日之前不足6个月就要过期的项目,则在检修时就应更换

一般来讲,救生筏检修证书,从检修日期起一年有效,那么按上述要求,在检修时属具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应该更换,有效期7个月以上的,就不用更换。这样理解,救生筏一年后到期时,可以有部分甚至全部属具过期,这真是个令人费解的决议。

幸好海安会MSC.388(94)号决议,通过了IMO A.761(18)的修正案,该修正案把附件第5.11条替换为以下内容:应检查并确保所有属具备品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在下次救生筏检修日期之前将到期的属具备品,应在本次检修时进行更换。

修正后的决议就不让人费解了。这个修正案于2014.11.18通过并实施。

按LSA规则要求,救生筏应配备的属具应包括:

1、系有大于30米长浮索的可浮救生环1个;

2、装有可浮柄的非折叠式小刀1把,装有可浮柄的非折叠式小刀1把,以短绳并存放在顶篷外面靠近艏缆与救生筏系连处的袋子内。另外,乘员定额为13人或者说13人以上的救生筏应加配一把不必是非折叠式的小刀;

3、乘员定额不超过12人的救生筏配有可浮水瓢1只;乘员定额为13人或13人以上的救生筏配有可浮水瓢2只;

4、海绵2块;

5、海锚2只,每只配有耐震锚索及收锚索各1根,1只备用,另一只固定地系于救生筏上,其系固方法应使海锚在救生筏充气或水面时,总是使救生筏以非常稳定的方式顶风。每只海锚及其锚索和收锚索应具有足以适用于一切海况的强度。海锚应有防止绳索旋转的设施,并应是不能在其支索之间外转的一种类型。永久地固定在吊架降落救生筏上和安装在客船的救生筏上的海锚只供人工布放。所有其他的救生筏应配备当筏充气时能自动布放的海锚;

6、可浮手划桨2支;

7、开罐头刀3把。带特殊开罐头叶片的安全小刀可满足要求;

8、急救药包1套,置于使用后能紧密关闭的防水箱内;

9、哨笛或等效的音响号具1只;

10、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4支;

11、手持火焰信号6支;

12、漂浮烟雾信号2支;

13、适于摩氏通信的防水手电筒 1只,连同备用电池1副及备用灯泡1只,装在同一防水容器内;

14、有效的雷达反射器1具,除非救生筏内存放有1只救生艇筏雷达应答器;

15、日光信号镜1面,连同与船舶和飞机通信用法须知;

16、印在防水硬纸上,或装在防水容器内的救生信号图解说明表1份;

17、钓鱼用具1套;

18、总数为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不少于10000kJ口粮。这些口粮应在建议的储存期内保持可口, 能够食用,且其包装方式易于分开和打开。口粮应保存于气密包装内并储存于防水容器内;

19、防水容器数个,内装有总数为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1.5L 的淡水,其中每个人所需的0.5L可用2天内能生产等量淡水的海水除盐器来代替,或每个人所需的1L可用2天内能产生等量淡水的人工逆渗透除盐器来代替;

20、不锈饮料量杯1个;

21、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配足够用48h的防晕船药以及清洁袋1只;

22、救生须知;

23、紧急行动须知;及

24、足供10%的救生筏额定乘员使用的保温用具或2件,取其大者。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