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的缺陷

2017-01-112066

某油轮,在接受PSC检查时,发现该轮主甲板两侧为栏杆,但栏杆只有两档(如题图),PSCO认为该轮的布置,不满足国际载重线公约要求。

船方的解释是:本轮的舷侧板高出甲板230mm,用来替代公约要求的最低一档栏杆,另两档栏杆的间距分别为380mm,所以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

载重线公约第55.3条,关于船员的保护中要求:装设在上层建筑和干舷甲板上的栏杆,应至少有三档。栏杆的最低一档以下的开口,应不超过230mm,其他各档的间隙,应不超过380mm。如船舶设有圆弧形舷缘,则栏杆支座应置于甲板的平坦部位。在其他位置上应装设至少有两档的栏杆。

该轮主甲板为干舷甲板,栏杆的装设应满足上述公约要求,这段公约中的几个关键词:栏杆、三档、开口,就是说栏杆的布置,三个关键词都要满足才可以。回顾这条船上栏杆的布置,下面是舷侧板,不是栏杆,所以严格来讲,只有二档栏杆;如果按船方的解释,下面的舷侧板为最低一层栏杆的替代,则又不满足开口这一要求。所以船方的解释不能接受。

本案例由大连PSCO于泉提供。

来源: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