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不得擅自关闭LRIT或AIS

2020-06-1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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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拿马船旗国于2019.8.19发布的第106-048-GDMM号通告,和伯利兹旗国于2019.11.13发布并于2020.6.5修订的第MMN-19-005R1号通告中,分别要求船舶在正常营运中,不得擅自关闭LRIT或AIS,否则船旗国将对船舶进行罚款,甚至强制除籍。

  SOLAS CV/R19.2.4.7要求:配备AIS的船舶,应使AIS始终保持运行状态,但国际协定、规则或标准规定要保护航行信息的情况除外。

  SOLAS CV/R19-1.8.1.1要求:主管机关应有权接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的LRIT信息,而无论此类船舶可能位于何处。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关闭LRIT或AIS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船旗国说明并申请授权,待船旗国正式授权后,才可以临时关闭LRIT或AIS。

  对于BELIZE船旗的船舶,如果需要临时关闭LRIT或AIS,应提前向船旗国技术部(邮箱为:technicalofficer@immarbe.com, technicalofficer2@immarbe.com和techsupport@immarbe.com)报告并取得授权。

  如擅自关闭LRIT或AIS,对于PANAMA船旗的船舶,将处以一万美元的罚款,甚至强制除籍;而对于BELIZE船旗的船舶,将处以最高五万美元的罚款,甚至强制除籍。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