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南对疲劳的定义为:睡眠不足、长期失眠、工作/休息要求与生物周期节律不同步,以及会影响警觉性和安全操作船舶或行使安全相关职责的体力、脑力或情感活动等因素,引起的体力和/或精神上的损伤状态。
疲劳是一种危险,因为其可影响船员安全有效工作的能力。重要的是,疲劳影响每个人,不管技能、知识和培训。疲劳的影响在运输行业(包括航运业)特别危险。所有利益相关方应留意可能引起疲劳的因素,并努力减轻和管理疲劳造成的风险。
MSC.1/Circ.1598号通函《疲劳指南》替代了于2001年6月12日批准的MSC/Circ.1014号通函《疲劳减轻和管理导则》。
《疲劳指南》由以下8个部分组成
1、 模块1 疲劳。
2、 模块2 疲劳和公司。
3、 模块3 疲劳和船员。
4、 模块4 疲劳、意识和培训。
5、 模块5 疲劳和船舶设计。
6、 模块6 疲劳、主管机关和港口国当局。
7、 附录1 睡眠和疲劳监测工具的举例。
8、 附录2 疲劳事件报告信息的举例。
在《疲劳指南》里,IMO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本指南的要求:
1、 按照ISM规则制定、实施和维护安全管理体系时;
2、 促进疲劳减轻和管理时;
3、 促进疲劳的原因和后果的意识,并开发和提供培训计划和课程时;
4、 进行伤亡或事故/事件调查时;和
5、 准备最低安全配员的申请文件或确定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水平时。
由上可知,尽管《疲劳指南》不是强制性要求,但IMO仍强烈建议公司在按照ISM规则制定、实施和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时,按照指南要求,考虑疲劳问题。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