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电子海图后,SE证书怎么标注

2019-06-041173


  关于电子海图ECDIS的配备,SOLAS CV/19.2.10明确要求,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应按下列要求装设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下面说的货船,是指除液货船以外的货船):

  1、在2012.7.1或以后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

  2、在2012.7.1或以后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液货船;

  3、在2013.7.1或以后建造的10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4、在2014.7.1或以后建造的3000-10000总吨的货船;

  5、在2012.7.1以前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不迟于2014.7.1或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6、在2012.7.1以前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液货船,不迟于2015.7.1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7、在2013.7.1以前建造的50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不迟于2016.7.1或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8、在2013.7.1以前建造的20000-50000总吨的货船,不迟于2017.7.1或以后的第一次检验;和

  9、在2013.7.1以前建造的10000-20000总吨的货船,不迟于2018.7.1或以后的第一次检验。

  对于上述5-9条所规定的实施日期以后两年内将永久退役的船舶,主管机关可允许免于适用本条要求,即可不装设ECDIS。

  在船舶按SOLAS公约要求,配备ECDIS后,应在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的附表FORM E中,予以体现。

  FORME第3款的2.1和2.2中,分别标述如下

  2.1 Nautical charts/ECDIS

  2.2 Back up arrangement for ECDIS

  海图的配备分三种情况:1、只配备了纸质海图(没有ECDIS);2、配备了两套ECDIS(没有纸质海图);3、配备一套ECDIS+一套纸质海图。

  对于上述三种配备情况,按MSC.1/Circular.1496的要求,FORM E应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刘颖钊 刘老轨工作室

  刘老轨工作室微信公众号:liuyiingzhao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