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要点
1.检查船舶在进入SOx排放控制区航行时,是否使用不同硫含量的燃油,是否有书面燃油转换程序(ECA:0.10% m/m,CECA:0.5% m/m)?
公约要求:
Convention reference: Annex VI, regulation 14.6.
使用不符合本条4规定燃油进入或离开本条3所述排放控制区域的船舶,应携有一份书面程序表明燃油转换如何完成,在其进入排放控制区域之前规定足够的时间对燃油供给系统进行全面冲洗,以去除所有硫含量超过本条4所规定的适用硫含量的燃料。在燃油转换作业进入排放控制区域以前完成或离开该区域后开始时,应将每一燃油舱中的低硫燃油的容积以及日期、时间及船舶位置记录在船旗国主管机关规定的日志中。

- 船上燃油转换程序能准确指导船员更换燃油的操作
- 燃油转换程序具有可操作性,且船员容易理解
- 船员应明确如何计算时间和如何确认换油完成
MARPOL附则VI第14.6条规定不要求书面程序必须是英文、法文或者西班牙文的一种。

3.检查船上燃油转换是否根据转换程序进行?
(1)检查中,PSCO可能会要求演示换油过程,判断是否根据转换程序开关燃油进出阀、蒸汽阀等操作)。
(2)通过客观证据(温度、压力等变化)验证进入中国排放区(CECA)操作判断是否按照程序操作。
4.检查船上是否有完整的换油记录,换油记录是否反应换油操作?
公约要求:
Convention reference: Annex VI, regulation 14.6.
14.6 使用不符合本条4规定燃油进入或离开本条3所述排放控制区域的船舶,应携有一份书面程序表明燃油转换如何完成,在其进入排放控制区域之前规定足够的时间对燃油供给系统进行全面冲洗,以去除所有硫含量超过本条4所规定的适用硫含量的燃料。在燃油转换作业进入排放控制区域以前完成或离开该区域后开始时,应将每一燃油舱中的低硫燃油的容积以及日期、时间及船舶位置记录在船旗国主管机关规定的日志中。

5.检查进入ECA(CECA)是否满足现行要求?
使用单独的燃油以符合ECA(CECA)中的硫含量限制的船舶在进入ECA(CECA)之前必须完全更换为符合ECA(CECA)标准的燃油,并且在离开ECA(CECA)之前不得更换符合ECA(CECA)标准的燃油。进入或离开ECA(CECA)时,必须将以下信息记录在船旗国主管机关规定的日志中,或者在没有船旗国的具体要求的情况下,在适当的日志中记录(例如在《油类记录簿》或《轮机日志》):
日期/时间/船舶位置/每一燃油舱中的低硫燃油的容积

6.检查船上是否有替代布置,这种布置是否满足能有效运行?检查等效布置或替代方法是否在证书上记录?
船上是否有能有效运行的替代布置?

等效布置或替代方法应在证书上记录

船舶主管机关是否允许等效于MARPOL附则VI第13条、第14条标准的替代布置(MARPOL附则VI,第4.1条),所述的替代布置是否已通知了IMO(MARPOL附则VI,第4.2条)。
允许使用这种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他程序、替代燃油、符合MARPOL 附则 VI要求的替代方法的主管机关应将此通知IMO, 以便将信息发布给缔约国。政府批准的等效布置, 必须在IAPP证书的结构和设备记录的第2.3.1.2 和/或2.3.2.2条上记录。
任何拟装于船舶的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它程序、替代燃油或符合MARPOL 附则 VI要求的替代方法, 必须在IAPP证书的结构和设备记录的第2.6条上记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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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阳光安检(浦东海事局阳光安检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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