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运”)发布《关于行使 2 艘 6.4 万吨级散货船订单选择权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签订的 4 艘 6.4 万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中 2 艘船舶为待确认的选择船。根据合同条款,公司有权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或之前书面通知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是否生效上述选择船的建造合同。
基于近期船舶交易市场行情,经研究,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向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发出正式生效的通知,自 2025 年2 月 25 日起,公司就选择船的订单选择权生效,《船舶建造合同》最终生效并开始履行。
根据宁波海运此前公告,本项目将以国际散货运输为主,兼营国内沿海运输。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提升公司船舶国际运力占比,同时符合节能减排等的要求。4艘新船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116,520 万元人民币。第一艘船舶预计 2027 年下半年交付。
资料来源:海运圈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