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申报品名为铁制发夹、塑料果盆等,经海关关员查验发现,集装箱内并无申报货物,全部为简易包装、无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根据相关规定,出口烟花爆竹需经产地海关检验合格,对其危险货物包装进行使用鉴定,并加贴验讫标志,同时,国家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储存等都有严格要求,必须在经有关部门许可的特定口岸进出口。而个别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润,铤而走险采取瞒报、伪报、夹藏等违法手段出口烟花爆竹,给口岸安全带来隐患,海关将加大打击力度。
瞒报的烟花爆竹涉及陆运、港口仓储、海运等环节,如发生事故,势必危及公共道路、港口码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因此,该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
事实上,远洋轮上发生意外的危险性更高,一旦火势无法控制,整个远洋轮的安全都将无法保证,再次重申:瞒报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在于烟花爆竹本身的危害性以及瞒报烟花爆竹后导致各个环节产生危险性,更在于对行业发展、港口运营及国家形象方面的不利影响,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
来源:中国航贸微平台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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