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南通如皋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时发现,长江福北水道FB#8浮附近一艘名为“徐货xxxx”的船舶发生机舱爆燃事故,现场浓烟滚滚,火焰高达7至8米,船上4名船员聚集在甲板等待救援,事发水域正值船舶高峰流过境,且距离最近危险品码头不足300米。

与此同时,南通如皋海事处增派海巡06905、06915艇至现场实施船舶高峰流交通组织,并会同到场的5艘大马力拖轮开展灭火行动。泰州靖江海事处、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南通消防等多家单位得到信息后高速联动,调派船艇到达现场支援。经多方努力,27日晚19点55分许,“徐货xxxx”轮机舱大火被成功扑灭。
险情处置过程中,海事执法人员经详细勘查发现,该事故船类型虽为一般干货船,但涉嫌擅自非法改装,货舱表层货物下方设有暗舱,内装油品,涉嫌走私。南通市水上搜救中心立即就该情况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汇报,市政府迅速指示如皋市人民政府调派市打私办、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连夜处置。

据悉,“徐货xxxx”轮船长46.8米、船宽8.8米、满载吃水2.7米,船籍港为江苏徐州。该船舶类型为一般干货船,船况较差,部分航行设备缺失,并且涉嫌擅自进行重大改装,其利用暗舱开展油品运输的行为存在极大航行安全隐患和水域污染风险。
“事故处置初期,船上人员对真实情况隐瞒不报,所幸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及时妥当,一起可能引发全船爆炸、水域污染和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被成功避免。”南通如皋海事处一工作人员说。
来源:金台资讯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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