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农业运输联盟(Agriculture Transportation Coalition)执行董事彼得•弗里德曼(Peter Freedman)敦促航运公司停止将滞期费视为另一项收入来源,而应投资技术,为货主、货运代理和卡车司机提供更先进的到达警告。
他说:“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会促使他们的客户去寻找其他解决方案,而客户确实是国会议员的组成部分。”“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承运人和码头别无选择,只能去修改法律,让政府介入。就个人而言,我希望运营商自己解决问题,因为当政府干预时,你并不总是能得到预期的结果。承运人可能不喜欢发生的事情。”
FMC在5月份提出的关于滞期费的解释性规则表示:“进口商、出口商、中间商和卡车司机在无法从海运码头取回集装箱或将集装箱送回海运码头的情况下,不应受到滞期费和滞留费做法的处罚,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收费不能起到激励作用。”

“运送货物的人需要得到报酬,而不是不运送货物的人,”他说。目前,解释性规则基本上是指导“合理”商业行为的准则。FMC发布这些文件的理念是,海运承运人将努力实施这些合理的商业惯例,以帮助将不合理的滞留和滞期费降至最低。没有承运人采用任何解释规则。”
据Alba Wheels Up International执行副总裁文斯·亚科佩拉(Vince Iacopella)说,他有一个客户在今年第三季度受到高达20万美元的滞期费的冲击,从而将这一时期的净收入一笔勾销。他说。“我认为,受益的货主不会继续接受这种额外的支出而没有任何收入。”

除马士基外,LaBar表示,其他航运公司都没有表达过寻求解决方案的兴趣。马士基将于本周与客户及合作伙伴会面,讨论这一问题。
FMC的一名发言人表示,他们“收到了有关滞留和滞期的信件”,“将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最新情况”。
来源:海运网整理发布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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