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风险研判,抓实抓牢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查验。清醒认识境外“带疫解封”带来的港口口岸疫情输入风险,及时研判港口口岸疫情输入变化形式,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


对照江苏省《国际航行船舶进厂修理操作指南(修订版)》中具体要求,从一船一档、专班方案及人员管理、登轮管控及记录、防疫物资配备及使用、医废转运等方面开展风险排查,督促船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
对维修船舶制定进厂修理计划和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固定专班修理人员,负责修理自驶离境外最后一港累计时间不足14天的国际航行船舶,并落实固定休息场所、定期安排核酸检测等措施;进厂修理期间外籍船员下船应经边检部门同意;船上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应进行消毒,定期收集上岸处置,严禁违规排放等。
严格落实责任,推动辖区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应换尽换”和伤病船员就医等紧急情况处置。指导有关航运单位、外派机构做好在船船员疫情防控和船员健康信息报告工作,有效控制潜在疫情传播风险。
督促航运企业、海员外派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船员换班操作程序,配合属地政府落实转运、治疗、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实现船员换班无缝对接、闭环管理;按照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迅速设立船员换班咨询热线,积极解答船员、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等行政相对人的问题和咨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处理。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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