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18条政策措施 助力打造沿江区域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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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张瀚天摄

22日,人民网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将发力打造沿江区域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5年,培育1家豪华邮轮制造企业、1家大型LNG运输船制造企业和1家新型油气装备制造企业,打造一批主流船型名牌产品、单项冠军企业和一批船舶海工装备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上述目标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提出的。《通知》中分为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动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用工保障与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保障等六部分共18条政策措施,旨在持续推动江苏省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是我国船舶海工产业第一大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强在会上介绍,江苏船舶海工产业主要集中在沿江地区,南通、泰州、扬州3市集聚了全省80%以上的船舶制造能力,去年造船完工量1643万载重吨,占全国总量的2/5,占世界市场份额超过1/6;2021年全国造船完工量排名前20家企业中,江苏占据8家。不仅如此,江苏研发建造的“深海高稳性圆筒型钻探储油平台”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蛟龙号”“勇士号”“奋斗者号”、亚洲最大重型“天鲲号”绞吸疏浚船等创造了多项新纪录。

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通知》提出,江苏将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船舶海工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在两年以上且2022年被列入过中高风险地区、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船舶海工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可在每年10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企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人民网注意到,6月10日,江苏省长许昆林曾在泰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全省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船舶产业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提升船舶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由‘造船大省’向‘造船强省’转变。”许昆林彼时强调,要围绕建设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目标,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优势企业竞争力,打造一批船舶海工装备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造船企业为主导、大中小造船企业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张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