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货物批注

2018-06-012169
  一.钢材出口统计

  据海关总署统计,2016年中国累计出口钢材达10843万吨,较2015年增长3%,
  


  从钢材从出口品种看,目前仍以板材和棒线材为主。从我的钢铁网的统计,针对螺纹钢、线材、中厚板、热轧板卷、冷轧板卷5大普钢品种出口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54家钢厂5大普钢品种合计出口3813.6万吨,约在全国整个钢材出口量的34.99%。其中亚洲是主要出口地区,约在整个出口量的60%左右,其中受一带一路政策的影响东南亚所占的比重也稳步增加,另外受制于反倾销和价格竞争力的问题欧洲、北美等区域的出口量都出现了小幅下降。其中,热轧板卷是出口量最大的品种,热轧板卷出口量达到了1256.91万吨,螺纹钢790万吨,线材952.30万吨,中厚板567.83万吨,冷轧板卷246.27万吨。2017年上半年,全国出口钢材4099万吨,同比有所下降,减少1593万吨。进口钢材680万吨。全国钢材净出口3419万吨。

  二.钢材的种类

  钢材,是钢锭、钢坯或钢材通过压力加工制成所需要的各种形状、尺寸和性能的材料。由于钢材应用范围广泛,导致每一种钢材的尺寸也各有不同。

  根据加工温度不同,也可以分为冷加工和热加工两种。

  根据断面形状的不同、钢材一般分为型材、板材、管材和金属制品四大类。又分为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钢材冷弯型钢,优质型钢、线材、中厚钢板、薄钢板、电工用硅钢片、带钢、无缝钢管钢材、焊接钢管、金属制品等品种。

  按成品材分类,又分为:

  线材——普线 高线 螺纹钢。

  管材——焊管 不锈钢管 热镀锌管 冷镀锌管 无缝管 螺旋管 热轧无缝。

  板材——中厚板 容器板 中板 碳结板 锅炉板 低合金板 花纹板 冷板 热板 冷卷板 热卷板 镀锌板 电镀锌板 电镀锌卷 锰板 不锈钢板硅钢片 彩涂板 彩钢瓦楞铁 镀锌卷板 热轧带钢

  型材——工字钢槽钢 角钢 方钢 重轨 高工钢 H 型钢 圆钢 不等边角钢 扁钢 轻轨 齿轮钢 六角钢 耐热钢棒 合结圆钢 合工圆钢方管 碳工钢 轴承钢 碳结圆钢 不锈圆钢 轴承圆钢 矩型管 弹簧钢

  三.钢材生锈的原因

  钢材的锈蚀是指钢铁制品长期暴露在空气之中,其表面与周围介质发生化学作用或电化学作用而遭到破坏。影响钢材锈蚀的主要因素有环境中的湿度、氧,介质中的酸、碱、盐,钢材的化学成分及表面状况等。根据生锈的阶段不同,生锈的钢材呈现不同的颜色和表面状态。初期会呈黄色,然后随着生锈进程的推移,逐渐显现金黄色,橙黄色,橙色,橙红,红褐色最后在红褐,或者褐色稳定下来。铁锈的主要成分是Fe2O3·xH2O。铁锈一旦形成,即使在干燥的空气中也会扩展。由于铁锈疏松多孔,在钢铁制品与空气和水汽接触时,会把空气和水分保留在钢铁制品的表面,进一步加速钢铁的锈蚀。最大体积可以胀大原来尺寸的6-8倍。

  根据锈蚀作用机理,钢材的锈蚀可分为化学锈蚀和电化学锈蚀两种。

  (1)化学锈蚀

  化学锈蚀是指钢材直接与周围介质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锈蚀。这种锈蚀多数是氧化作用,使钢材表面形成疏松的氧化物。在常温下,钢材表面形成一薄层氧化保护膜FeO,可以起一定的防止钢材锈蚀的作用,故在干燥环境中,钢材锈蚀进展缓慢。但在温度或湿度较高的环境中,化学锈蚀进展加快。

  (2)电化学锈蚀

  电化学锈蚀是指钢材与电解质溶液接触,形成微电池而产生的锈蚀。潮湿环境中钢材表面会被一层电解质水膜所覆盖,而钢材本身含有铁、碳等多种成分,由于这些成分的电极电位不同,形成许多微电池。在阳极区,铁被氧化成为Fe2+离子进入水膜;在阴极区,溶于水膜中的氧被还原为OH-离子。随后两者结合生成不溶于水的Fe(OH)2,并进一步氧化成为疏松易剥落的红棕色铁锈Fe(OH)3

  其中电化学锈蚀是钢材锈蚀的最主要形式。如果只是表面的浮锈,没有形成锈坑的话,是不会影响到钢材的拉伸和弯曲试验结果。但,如果已经形成锈坑,锈坑部位就形成了钢材的材质缺陷,在拉伸和弯曲过程中可能会从锈坑部位拉断或出现裂缝。所以,钢材锈蚀不仅使截面积减小,性能降低甚至报废,而且因产生锈坑,可造成应力集中,加速结构破坏。尤其在冲击荷载、循环交变荷载作用下,将产生锈蚀疲劳现象,使钢材的疲劳强度大为降低,甚至出现脆性断裂。

  四.钢材检验起源

  (1)Tokio Marine & Fire Inc.V.Retla(1970)2 Lloyd’s Rep.91;426 F.2d 1372 (9th Cir.1970)

  日本Mitsubishi Shoji Kaisha, Ltd.出售一批钢管(包括灌溉管,水暖管和镀锌管)卖给美国的Barnett & Company 公司,而承运人是当时专门运输钢材的著名公司 Retla Steamship Company。东京水上火灾保险公司是收货人的代位保险人。这批钢管是从日本Yokohama到Los Angeles。众所周知,钢材很容易生锈,且不易准确批注。该批钢管虽然有锈迹,在理货单单和大副收据上对锈蚀和水迹做出标注:'heavy rusty' on all of the irrigation pipe; 'white rusty' on all ofthe galvanized plumbing pipe; 'rusty' on the un-galvanized plumbing pipe. Allthe plumbing pipe also carried the notation 'wet before loading'.

  然而,Retla仍然签发了清洁提单,在提单表面印上:“表面状况良好”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的字样,并没有将大副收据内同样的批注重新记载提单之上。同时在提单正面下部,又另有批注说有表面生锈不影响签发这清洁提单。这名为“Retla Rust Clause”的准确措辞是:

  “The term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when used inthis bill of lading with reference to iron,steel or metal products does not mean that the goods,when received,were free of visible rust or moisture.If the shipper so requests,a substitute billof lading will be issued omitting the above definition and setting forth anynotations as to rust or moisture which may appear on the mates’or tally clerks’receipts.

  在日本装港,托运人Mitsubishi 显然没有要求Retla另出一套详细罗列钢管锈蚀和水迹的提单。只是把印有 Retla Rust Clause 的提单背书交给Barnett。Barnett支付货款取得提单,风险也转移给他。到了美国卸港,Barnett 因货物严重生锈要花钱去除锈以及货物贬值。最后保险公司赔偿后代位以自己的名义(依美国保险法律可以这样做)向承运人Retla提出索赔.

  Retla 争辩说根本没有签发过清洁提单,这“清洁”已被说明是并不表示没有锈迹与水迹。

  地区法官Jameson同意 Retla 的说法(估计是考虑到钢材批注生锈的难处),并确认Retla条款在《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下有效。

  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庭维持原判。

  (2)The GF COMPANY v.PAN OCEAN SHIPPINGCOMPANY, LTD. 795 F. Supp. 1001 (1992) June 4, 1992;23 F.3d 1498 (1994)

  该案一审是在美国加州地方法院Gadbois法官审理的案例。法官认为提单中Retla条款无效。本案原告是GF Company从台湾供应商 Pyramid TradingCompany 购买了木门装饰板406箱,装载与“Pan Queen”船舶上,承运人是Pan Ocean Shipping Co., Ltd。在美国卸货港,发现货物严重受损。

  在装货港签发的提单是清洁的,其上显示:

  RECEIVED from theshipper herein named the goods or packages said to contain goods hereinaftermention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inthis bill of lading.

  但提单正面,该条款旁边还包含如下条款以限制“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THE TERM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WHEN USED INTHIS BILL OF LADING WITH REFERENCE TO IRON, STEEL OR METAL PRODUCTS OR WOOD PRODUCTS DOES NOT MEAN THAT THEGOODS, WHEN RECEIVED, WERE FREEOF VISIBLE RUST OR MOISTURE, STAINING, CHAFING AND/OR BREAKAGE. IF THE SHIPPER SO REQUESTS, A SUBSTITUTE BILL OF LADING WILL BE ISSUED OMITTING THE ABOVEDEFINITION AND SETTING FORTH ANY NOTATIONS AS TO RUST OR MOISTURE STAINING, CHAFING AND/OR BREAKAGE WHICH MAY APPEAR ON THE MATES, OR TALLY CLERKS RECEIPTS.

  GF声称Pan Ocean签发清洁提单,应禁止翻供以否认接收货物处于良好状况。GF根据卸货报告向法院申请简易判决。Pan Ocean争辩说Wood Clause已经表示接收货物之前货物就出现损坏,并限制了“货物状况良好”这一陈述。但却没有提供其他抗辩以解释货损的原因,也没有提供证据支持装货前已经产生货损的证据。Gadbois法官认为Pan Ocean没有尽到货损的举证责任,wood clause无效,判决被告赔偿GF货物损失。

  Panocean上诉到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庭,上诉法院认为Tokyo Marine案的判决适用于本案木材条款的争议,发回地方法院重新审理,并确认Retla条款的有效性。

  (3)Plywood Panels,Inc. v. M/V SUN VALLEY , 804 F. Supp. 804 ( 1992 )October 20, 1992

  原告是收货人Plywood Panels,被告是sun Valley的船东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 Ltd.货物是54批次Plywood胶合板。从印尼拉到美国。收货人声称货物外表面出现实质性的损坏。提单内包含Lumber clause 和Settlement clause. 争议解决条款是限制承运人在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下的责任。木材条款在提单背面细小印刷字体第20段:

  Any statement hereon that logs, lumber, timber,plywood or product thereof have been shipp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condition does not involve any admission by the Carrier as to the absence ofbreaks, cracks, stains, chafes, warps,shakes, splits, holes or brokenpieces, and this clause shall be deemed to constituteexpress notice to all persons making delivery of the goods on the terms of thisBill of Lading that such goods do or may contain pieces so affected.

  DOUMAR法官对此案与Retla案做出了区分,认为Retla案中Rust clause是印刷在提单正面,使用大写字母清晰无误地标识出来,使用的措辞也不尽相同(即如果shipper要求,承运人会签发第二套带有完整批注的提单),钢管货物的表面状况不像包装三合板那样从外部可以明显分辨出来。

  因此,法官认定Lumber clause违反《海上货物运输法》而无效。但判决Settlementclause可以作为解决最后损失索赔的标准。

  (4)美国先例中,早期还有两个案例,法院不予承认否定性批注(Disclaimer)的有效性。

  1. Portland Fish Co.v.States Steamship Co.510 F.2d 628(9 Cir.1974)

  法院判决承运人禁止翻供已依赖提单内货物重量的限制性陈述。

  提单内货物重量记载如下:

  SAID TO BE: SAID TO WEIGH:

  ------------ --------------

  IN BULK 30 SHORT TONS CLIPPER YELLOW 60000 FIN TUNA GILLED & Lbs. GUTTED 30 SHORT TONS

  SAID TO CONTAIN: 519 PIECES

  2. Sumitomo Corp.of Americav. M/V St.Venture 683 F.Supp.1361(M.D.Fla.1988)

  IRON, STEEL, METAL GOODS

  在提单背面第19条款(IRON, STEEL, METAL GOODS)如下:

  Any statement hereon that iron, steel, or metal goods of any descriptionhave been shipp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does not involve anyadmission by the Carrier as to the absence of dent,bent, rust, oxidation, corrosion or fresh water damage or other deterioration, for all of which the Carrier accepts no responsibility.

  提单正面显示:SHIPPED on board the goods ...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condition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hereon,...

  法院判决,承运人没有证明货物在接收时已经发生锈蚀氧化,且Retla条款没有在提单正面明确标识,也没有提供记载批注的替代提单。所以判决提单背面小字印刷的钢材条款无效。

  (5)The Saga Explorer(2013)1 L loyd’s Rep 401

  2008年9月,船舶在韩国蔚山装载一批钢管到美国洛杉矶和三藩市以及加拿大温哥华。船东为货物签发了13套提单。提单内含有首要条款并入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在装货港,船东的检验员出具了长达16页的货物状况检验报告,其中包括“partly rust stained”, “wetted before shipment by rain and partly rust stained andslightly scratched” “…wetted before shipment by rain and partly rust stained inwhite oxidation on surface”.,并推荐在提单和大副收据上包含这些批注。在大副收据上,关于货物状况以检验员报告为准,虽然其包含Retla条款,但检验报告附上。

  船东也没有在提单上做出批注。相反,应托运人的请求,出具了包含Retla条款的清洁提单。托运人为此给船东出具了LOI并为船东接受。

  Retla条款内容如下:

  “If the goods as described by the Merchant are iron, steel [or] metal..., the phrase ‘apparent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set out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does not mean theGoods were received… free of visible rust or moisture... If the Merchant sorequests, a substitute Bill of Lading will be issuedomitting this definition and setting forth any notations which may appear onthe mate’s or tally clerk’s receipt.”

  当货物抵达三个卸货港口时,发现钢管严重锈蚀受损。收货人声称船东欺诈性误述货物状况,诱导其支付了清洁提单,在英国法院向船东提出货损索赔。

  Simon法官认为,这没有任何显示货物状况在航程中显著恶化,主要的问题是提单对货物状况的描述是否能够正确地反应货物实际的状况。船东依赖Retla条款。而货方认为,船东故意签发包含有错误和欺诈误述的提单。货方进一步认为,由于Retla属于除外条款,应该做限制性解释,仅适用于一般正常货物均可能出现的表面锈迹和水渍:在空气中出现的无法避免的表面氧化现象,而不适用于所有的程度的锈蚀。提单持有人不自觉地依赖了误导性的货物信息,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法官支持货方的观点。认为Retla条款并没有否定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良好的陈述,并不影响第三方提单持有人依赖提单做出支付。法官认为船长没有本着诚实合理的态度正确记录货物的表面状况,存在虚假误述或欺诈。且船东援引Retla的判决理由再逻辑上存在瑕疵,Retla条款并不能否定和限制“货物表面状况良好”这一批注,它只适用于货物表面轻微锈蚀或水湿等无法避免的表面氧化现象,不适用于任何严重程度的锈蚀。

  总结:鉴于目前Retla条款没有被英国法院承认有效,该条款也无法给予船东有效的保障。相反船东迫于托运人的压力,适用保函以换取清洁提单,则船东将面临着潜在货物索赔的风险。这种保函可能涉及协助欺诈第三方提单持有人而无效,互保协会在其Rules里也不承保这种风险。如果出现这种索赔,船东将面临自己承担风险的尴尬局面。所以,唯一的途径是按照协会的要求,在装载钢材之前安排pre-loading survey检验,并在大副收据和提单内正确批注钢材货物的实际表面状况。

  五.协会的要求

  钢铁行业是一个高能耗、高污染、高产出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钢铁企业原辅材料用量大,种类多,生产工艺流程比较长,制造工艺复杂,生产排污环节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生产用煤电水量多,环保设备昂贵,要求高,对大气、水资源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由于环境污染压力大,发达国家的环境意识强烈,大部分钢铁厂向不发达国家进行转移。钢材进口国家多是欧美发达国家,他们也大多掌握着世界主要商品的话语权,动辄就使用贸易手段来保护自己,对承运人发起索赔。鉴于钢材运输量大,价值高,且钢材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很容易生锈、变形、损坏,容易发生贸易纠纷,导致承运人常常会因装载钢材而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因此,大部分互保协会都对钢材承运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对装船的钢材进行检查,钢材表面进行测试与表面状况检验,同时货舱和舱盖进行水密性或超声波检验。另外还要安排专人进行监装,以协助承运人在货物收据(Mater’s Receipt 或Bills of Lading)上合理客观正确地反应钢材货物的真实情况,对钢材运输提出协会的意见,使船舶能够合理谨慎地处理钢材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及在日后发生货损索赔时分辨出承运人、承租人、货方以及装卸公司的责任归属。同时,船级社在船舶入级时,对装载杂货、设备和钢材的船舶进行强度校核和装载手册的审核。

  为了协助解决和处理这种情况,国际船东互保协会在1964年2月28日联合发布一份通函,详细规定了27条钢材批注的指引列表,用以描述钢材货物不同程度的锈蚀或钢材包装。目前这些批注在航运业还一直在有效,但这些条款还没有被国际贸易人士广泛接受为标准的。Gard在2013年7月专门刊发了一本小册子《The carriage of steel》里面摘录11个通函,大致介绍了钢材检验的一些注意事项和法律观点。其他协会也都关于钢材装载给其会员发布公告相应的通函。例如近期Gard Circluar: Gard News 144, January 1997;Gard News 153, March 1999;GardNews 171, August 2003; TheCarriage of Steel;July 2013等。

  关于检验费用的分摊,各个协会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协会全部承担,有的是承担一半,有的需要船东自己全部承担,这需要船东在入会时做出澄清。检验公司的指定方式也各有不同,在不熟悉的地方可以通过协会安排,在熟悉的地方也可以自行安排公司检验,但必须是协会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公司,否则检验报告不被协会认可。

  六.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协会检验员一般是通过目测来检验钢材货物的状况,辅助化学检测方法和仪器检验。

  货物状况的检验标准:在The DavidAgmashenebeli(2003)1 Lloyd’s 92案中,Colman法官(后升任最高法院勋爵)认为:船长应该根据当时背景下所有可能的情况,对货物的表面状况做出自己的判断。如果有怀疑,可以要求船东协助征求专家的意见,但判断的责任仍然在于船长本身。船长没有咨询专家意见做出的判断并不能作为批评的依据。法院并不要求船长能够达到专家一样的知识水平,不需要更专业的知识或更丰富的经验。只需作为合理谨慎的船长善意做出真实客观的判断,即其他合理谨慎称职的船长一般都不认为是疏忽或过错的行为。根据The Saga Explorer(2013) 1 L loyd’s Rep401案判决可以看出,在钢铁和木材运输所使用的提单中常见的RETLA条款对承运人只能起到有限的保护作用。在船长签发表明货物表面状况的大副收据或提单之前,船长必须诚信合理地(honestly and reasonably)对装船时货物表面状况做出自己的判断(master’sown judgment)。船长可以参考货物检验报告,但诚实记载货物表面状况仍然是他的基本义务。这也是避免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装船前就已经产生的货损的唯一方法。船长关于货物装船状况的记载将被视为一个合格的、有观察力的船长的合理判断(a reasonable judgment of a reasonably competent and observant master)。

  化学检验方法:硝酸银滴定法,硝酸汞滴定法,电位滴定法、浊度法、离子色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间接法。其中硝酸银滴定法设备最为简单,操作最为方便。硝酸银本身为银白色物质,可以通过化学反应的颜色变化来判断样品氯化物的含量。硝酸银滴定法是按照1990年国标GB11896-89进行测试。

  舱盖检验方法:白垩试验,冲水试验,超声波试验。

  白垩试验:又称“粉末渗透探伤法”Chalk testing。适用粉笔或白色粉末涂抹在压杆、舱盖压条或开关结合处等位置,反复开关以观察活动之处是否有白色印记。简单清晰,低温环境也可以进行。但费时,潮湿或阴雨天不适合。

  冲水试验:Hose Testing。在舱盖上使用高压水柱直接对准开关结合处,在货舱内观察漏水情况。Lloyd规则要求压力至少0.2N/平米,水柱要求不大于1.5米。对天气要求不严,可以广泛接受。有货物在船时不适合,至少需要两人在场,环境温度必须大于零度以上,凹槽处不容易冲到。

  超声波试验:Ultrasonic testing。使用手持超声波设备对照舱盖结合处,测量接收到的回波强度以判定是否水密。可以适用任何环境,天气。设备昂贵,精密仪器容易损坏。

  目前大部分协会和承租人还有货主强烈要求在装船前进行超声波检验,以证明舱盖的水密性,以作为赔偿和接受船舶的前提条件。

  货舱检验的一般标准是清洁、干燥、水密、无油渍、排污系统和通风系统良好。此外还需要检查甲板开口处,开口附属的设施,例如:舱盖、通风、测量管(污水井、温度)、下舱道门,舱盖锁扣(Cleat)以及其他活动部件,以证明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恪尽职责,使货舱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七.货物检验的程序

  1. 在船长接到航次指令预计装载钢材时,需要通知船东,由船东向协会申请安排检验。

  2. 船东通知协会和检验公司装货港口或码头,当地代理的具体联系方式和货物的具体品种、规格、尺寸和数量等。获取船舶数据,包括船舶货舱尺寸,基本状况等。

  3. 检验员一般在登船前先到码头堆场查看货物情况,对货物进行测试。比如用硝酸银测试钢材表面的锈蚀部分是否含有氯离子,以证明货物是否沾染过海水。货物堆放在靠近海边的码头也有可能受海风吹蚀和海浪泼溅导致货物在装船之前表面就已经接触到海水。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责任事故加以区分。

  4. 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天气状况也是影响货物表面状况的重要的因素。很多港口钢材是露天堆放,有的是简单的防护措施,如覆盖油毡布和帆布等,但有些不锈钢、镀锌/镀锡或冷轧钢需要存储在仓库,防止受潮。特别是在冬季、雨季和台风季节,还有温差比较大的季节,根本无法阻止潮气附着在钢材表面,即使天天对货舱进行通风,装船前钢材表面的潮湿也势必然会导致货物在漫长的海运过程中发生锈蚀。因此,如果在装前的检验中发现货物表面潮湿则必须要记入报告,而且要用前述的硝酸银试剂检测水分中是否含有氯离子。

  5. 其他情况还包括货物表面有化工品粉尘、碎末或被液体物质污染,如硫磺粉、硅铁矿粉末、油类物质等。这些化工品本身具有腐蚀性或遇水汽后产生腐蚀性气体,都将是对货物安全的潜在威胁,但却不能归因于承运人的责任,因此在遇到这些情况时有必要分析污染物的成分并记录在案,已经造成腐蚀的或留下痕迹的以及发现污染物后立即清除了的也都要做客观的记录。

  6. 检验钢材货物在装船前是否有物理损伤。钢材货物的最大特点是很容易发生物理损坏,如弯曲、凹陷、变形、扭曲、划伤等。尤其对于需要保持一定形态的成品货物,如钢管,钢卷、型钢等,发生变形扭曲后,其结构和强度将受到很大影响甚至会被推定为全部损失。对于这类物理损伤的情况,检验员只需要对数量和程度做详细而客观的记载,除此之外尚没有其他特别的要求。

  7. 检验钢材货物外部的包装。在钢材货物有包装的情况下,需要对装船前外部包装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即使是裸露的钢材货物也可能有简单的包装,比如用来绑扎成捆钢管、钢筋、钢条或型钢等。这些简单的包装可以有效地防止货物遭受物理损害,防止货物散捆、脱落、丢失。不仅给装卸货物带来麻烦,装卸过程中及载运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发生物理损害。常见的包装方法如在钢管两端用硬质塑料外套包裹,螺纹钢两端用帆布包裹,钢卷用油纸或塑料布包裹,钢制设备用木箱或板材箱盛装、甚至一些裸露的钢铁部件用漆料涂层覆盖。协会并不要求检验员对钢材包装内部的情况进行检验,而只需要记录包装的瑕疵情况以及因包装瑕疵而裸露在外的货物表面情况。

  八.钢材货物装载

  在实践中,一般是由船长根据承租人或货主提供的货物资料、装卸港口顺序、货物隔离要求和船舱的尺寸大小制定配载计划,然后校验舱底板强度、船舶稳性和剪力,保证航行安全和货物运输安全。有些公司专门配有码头船长协助在船船长制定配载计划,等船舶靠泊之后,检验员应和在船船长和码头船长一起对配载计划进行讨论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装货过程中,检验员每天对货物堆放积载情况做出监督,指出不妥之处,及早进行改正。每天还需要向协会做出报告,使协会了解货物装载的状况。另外,还需要对货物隔离、衬垫和绑扎情况进行记录,以了解是否满足航程的要求。在装货结束之后,需要将装船前的货物状况和装船之后的堆放报告给船长和大副,以协助船长/大副在Mater’s Receipt(大副收据)上做出恰当的批注,以明确装船货物的状态,如锈蚀,被化学品污染,货物表面潮湿,变形及/或包装破损等等。

  九.检验报告

  协会一般是要求检验员在检查完货物状况之后给出一个初始报告,以反映钢材货物装船前还在码头堆放时的表面状况。在钢材装船过程中,每天更新货舱装载的状况包括衬垫、绑扎和隔票情况。在装货结束之后,还需要将协会关于货物状况的意见和批注通知船长/大副,以监督他们在大副收据/提单之上恰当地做出批注。然后将签署的货物单据附在最后总结报告之内,发给协会审查和备案。读者上网访问协会的网站,例如London P&I Club关于钢材检验的报告RECORD OF STEELPRE-LOAD CARGO SURVEY;STEEL CARGO PRE-SHIPMENT SURVEYREPORT。

  十.钢材货物状况的批注指引
  


  当装载包装钢材时,可以使用如下两个条款

  Coversrusty/wet. Packing rusty/wet.

  但协会不推荐使用atmospherically或superficially来描述钢材锈蚀程度。

   海运圈聚焦专栏作者 魏长庚船长(微信号CaptWei)